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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悉尼银行劫匪40年 Sydney’s Audacious Bank Robber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4/9/6 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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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译/田颖

  1962年1月,在接受短期培训后,我加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队;1963年10月,进入悉尼前刑事情报科负责指纹鉴定,直至1993年退休。30年间,我负责了大量案件的指纹鉴定工作,参与调查过形形色色的案件,有简单的盗窃案,也有错综复杂的大案要案。但是40多年前发生的一个案件总是不时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令我耿耿于怀。那是一桩发生在1977年的银行抢劫案。我一直认为那两三年中发生的多宗银行抢劫案皆为同一人所为。可是每次嫌疑人留下的指纹都模糊不清,且受到当时刑侦技术所限,一直让他逍遥法外。
  2018年12月20日,我终于可以欣喜地喊出声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1年前作案的劫匪终于被新南威尔士州犯罪调查局抢劫和重案组逮捕归案。”
   ——巴里·费自述
  
  案情回放——银行劫匪留下犯罪痕迹

  在1977年至1979年间,悉尼中央商务区发生了多起明目张胆的银行抢劫案件。事发后,警方在银行的闭路电视系统中看到,一名男子走进银行,填写取款单。拿到钱后,大摇大摆地走出银行大门。
  指纹鉴定专家赶到现场提取指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比如不知道发生了劫案的银行顾客无意间破坏了现场,将自己和劫匪的指纹混杂在一起,给指纹鉴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此案发生的那段时间,为了提高清晰度,我们开始尝试在指纹鉴定中通常使用的茚三酮中加入多种显影剂的混合物。小偷使用窃得的银行卡消费时,会在银行卡消费凭据上留下签名。我们从多家商店收集到了成堆的签名单据,进行测试。新的茚三酮显影混合液效果不错,指纹显影的清晰度有所提高。
  1977年10月11日下午2时30分,一名男子在悉尼澳大利亚商业银行车士活分行外停下脚步,驻足向内张望,似乎是在找人。一两分钟后,他拽下软帽,手里拿着一只大购物纸袋,漫步走进银行大门。他把银行大堂扫视了一圈,径直走向摆放着业务单据的小柜台。因为他是初来此地,知道没人会认出他,又没有犯罪记录,便从容地在取款单上写下了一行大字。
  他手拿取款单,丝毫没有顾及银行里的其他顾客,快步走向尽头的出纳柜台。年轻的女出纳员朱迪·辛普森刚刚吃完午饭回来准备继续工作。男子将一个小印花布袋连同取款单一并递给她。朱迪接过一看,单子上赫然写着:“抢劫——袋里有枪——别乱动——2000元,请!”
  朱迪抬头看了一眼男子,注意到他的右手上裹着一个大号购物袋,好像还攥着一个什么东西。朱迪立刻意识到了危险,好像已经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但是她没有惊慌,决定依照入职培训指导的要求,按男子说的做。“要20元一张的。”男子说。朱迪拉开装着现金的抽屉,发现里面只有一张20元面值的纸币。“好吧,那就50元的吧。”男子又说。
  朱迪拿起一沓50元面额的钞票(共1400元),一边往印花布袋里装钱,一边悄悄地按下了报警按钮。然而不巧的是,之前几位出纳员无意间触发过这个报警按钮,让大家虚惊了几次,所以朱迪的这次真报警没有立即引起大家的警觉。
  拿到了钱,劫匪转身堂而皇之地走出了银行。他没有意识到,大堂里的闭路电视摄像头已经将他的一举一动全部记录了下来。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摄像头还捕捉到了这样的镜头:紧挨着朱迪柜台的出纳员用手指着亮起的警报器。他是不是在和同事说:“嘿,看,那东西又亮了!”可这次狼是真的来了。等到朱迪向大家解释清楚,劫匪早已逃之夭夭。

  指纹鉴定

  劫匪留下的威胁字条立即被送往刑事侦查科。我把新研制的茚三酮显影混合液滴在字条上,希望能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一个多小时后,字条彻底干了,背面呈现出一个不完整的指纹——劫匪左手拇指指纹。
  几周后,悉尼又发生了一起银行劫案,作案手法相同。这次劫匪留下的指纹呈现出大量清晰的信息点。他在把取款单递给出纳员的时候,又在它背面留下了一个指纹。虽然这次提取到的指纹更加清晰,但是两个指纹有部分叠加,模糊了大部分的乳突纹线。
  手中拿着这个“清晰的”指纹物证,我开始在指纹档案里搜寻它的主人。这是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一无所获。20世纪70年代,没有计算机的协助,没有指纹数据库,比对指纹的工作繁重而低效。其实,无论我当时花费多大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我注定无法完成这次任务,因为劫匪之前没有犯罪记录,警方压根儿就没有他的指纹档案。案件就此搁置。

  连续作案

  虽然案件报告被放进了铁皮柜,但它一直萦绕在我心里。沉寂了一年后,劫匪又开始作案了。悉尼中央商务区多家银行又出现了“威胁取款单”。这个叠加的拇指指纹再次浮出水面。警方再次获取了劫匪的图像和一些指纹物证。我据此推断,其中的七宗劫案与1977年10月11日的劫案必为同一人所为。
  时间飞逝,劫匪似乎已经金盆洗手,我们再没有得到他的指纹线索。《星期日电讯报》报道了此案,并把银行闭路电视摄像头捕捉到的劫匪图像公布了出来。结果令人失望。警方没有收到有价值的反馈信息。案件调查再度搁浅。
  1993年,我带着沉重而愉快的心情从警察局的物证检验部退休,之后受聘在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杂志社负责历年案例整理归档的工作。这使我有机会复印了这枚困扰我整个职业生涯的指纹,期盼着能在其他案件中再一次遇上它;就算遇不到,我也会带着它,时刻提醒我如有机会,请指纹鉴定专家们继续跟进这起案件,找到他。我也把它发送给了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指纹鉴定处,相信借助当时的国家自动指纹识别系统会有新的发现。
  这些年来,一些资深的指纹专家一直没有放弃对这宗陈年冷案的指纹调查,但是无果。
  2018年11月,指纹鉴定处的两位年轻指纹专家到家里看望我,告诉我将要给新南威尔士州所有的指纹鉴定专家颁发新版的身份徽章。畅聊间我提起了这枚指纹,请他们在庞大的全国指纹系统中再寻它的主人,万一他已经被澳大利亚某地警察抓住了呢。

  重大突破

  11月18日,卡梅隆·福斯西警长从历年案件档案中找到了指纹原件,重新进行了超高分辨率扫描,去除了污痕和叠加干扰。他将扫描结果输入全国指纹系统。结果显示,1949年7月17日出生的罗斯·奥利弗·麦卡迪的左手拇指指纹与之完全吻合。他现就居住在悉尼。
  2010年,25人起诉麦卡迪诈骗。他被判处两年监禁。警方利用实时扫描技术(译者注:实时扫描是一种指纹识别技术,技术人员将受试者的手指滚动到玻璃板上,让扫描仪以数字方式采集和记录指纹),留取了他的指纹,存储在计算机辅助警务行动系统中。
  新南威尔士州刑事侦查科调出1977年至1979年间,作案手法相似的多起案件的物证,41年前的这宗旧案重新回到办公桌上。
  这个令人兴奋的好消息在整个物证鉴定部迅速传开,新南威尔士犯罪调查局抢劫和重案组的慕沙·阿达利斯警探奉命接手此案。

  慕沙·阿达利斯警探讲述案件调查始末

  2018年11月末,我在悉尼西区调查那里发生的几起抢劫案。一天,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闭路电视图像的时候,接到了同事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说找到了41年前的劫匪。
  我立刻赶回办公室,上司对我说经过鉴定,指纹吻合,要我接手后续调查。我兴奋极了,立即开始工作。第二天,我收到了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局指纹鉴定处发来的电子邮件,希望开会更新信息,并转交一些案件相关资料。
  会议当天上午,我见到了两位资深指纹鉴定专家,刑侦高级警长维恩·米勒和卡梅隆·福斯西警长。他们交给我一些旧照片和当年的案情记录。时隔41年,这些文件已经泛黄,呈现出多年积压在档案盒里才会有的颜色。它们应该一直在等待着有人能让它们重见天日吧?会议上,他们说又在指纹数据库中比对成功了多个银行抢劫案中的指纹。这个人目前就住在悉尼。
  我仔细地翻阅着这些指纹物证,当我看到41年前银行闭路电视记录下的劫匪影像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罗斯·奥利弗·麦卡迪的容貌几乎没有改变。

  找寻目击者

  通气会后,我明确自己下一步该去寻找当年被胁迫的出纳员,请他们在法庭上指证嫌犯。我首先去了档案科。20世纪70年代的档案资料没有电脑录入,工作人员费了很大力气才找到了纸质的记录材料。我之前没有见过这种古老的材料,坚信必定能从中找到大量的有用信息,比如案发时间、地点以及案情简述。
  我试着通过姓名和年龄在系统中搜索这些出纳员,然后开始了“折磨人”的打电话过程,因为同名同姓的人真的是太多了。我要逐一确认他们是否在相关银行工作过,是否在20世纪70年代末遭遇过银行抢劫。这其中最大的困难是让接听电话的人相信,我是警察,不是骗子。虽然整个过程费时费力,但我下定决心一定打完所有该打的电话,联系上每一位当年被胁迫的出纳员。我依旧记得自己一次次的沮丧,一次次地给自己打气,要坚持下去。
  一个周五的下午,我鼓励自己在下班前再打最后一个电话。“喂,你好!”听筒里传来一位女士的声音,正是1977年10月11日下午2点30分遭遇劫匪胁迫的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车士活分行女出纳员朱迪·辛普森。她现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的麦奎利港。我极力控制住激动的心情,告诉她我正在负责调查40年前的系列银行抢劫案。她也非常激动,说自己非常高兴,这么多年过去了,警方终于找到那名案犯了!我马上安排下周和她见面,拿到她的证词。她的陈述超出了我的想象,她对当年发生的事记忆得如此清晰,甚至一些细微之处也记得清清楚楚。之后,我又找到了另外几家银行的四名出纳员,他们都提供了相关案情的证词。
  调查进展顺利。我还联系了笔迹鉴定专家,对所有的威胁字条进行了鉴定、比对。

  作案手法

  这些银行劫案,作案手法相同,我们推断作案者为同一个人。后续的指纹鉴定也证明确实如此。
  嫌疑人通常的作案手法为:手拿购物袋,独自走进银行,把写有威胁言语的取款单递给出纳员,要求出纳员将20元或50元面额的钞票放入购物袋中。威胁字条的内容都涉及袋子里有枪。因为麦卡迪有时会在威胁字条的结尾写上“请”字,所以当时的媒体称其为“悉尼彬彬有礼的银行劫匪”。
  新南威尔士州犯罪调查局抢劫和重案组核查了手上掌握的所有物证后,将以下八起持械银行抢劫案联系起来。

  八宗案件

  警方所知的第一宗案件
  1977年6月3日星期五,下午3点,悉尼百老汇街11号,商业银行悉尼分行。
  一名35岁左右(据目击者称)男子走进银行。此人体格结实、棕黑色短发、肤色偏白,身着绿松石色夹克,内穿V领白色衬衫,头戴浅蓝、白色遮阳帽,戴银框深色墨镜。
  劫匪把一个小布袋和取款单递给前排柜台的一位女出纳员,上面写着“抢劫——袋里有枪——2000元”。
  女出纳员按照劫匪的话把1300元现金交给劫匪,劫匪离开。警察随即赶到,勘查了现场,将取款单送检。此案由新南威尔士州持械抢劫组负责调查。无果。

  第二宗案件
  11天后,1977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2时45分,悉尼乔治街468号,乡村银行。
  一名25~40岁(据目击者称)男子走进银行。此人身高5英尺6英寸(约1.68米),中等身材,身着运动衫,头戴棕色软帽,戴深色墨镜。劫匪在入口处的顾客服务台站了10~15分钟后走向1号柜台,排队站在两名顾客后面。排到他时,劫匪将取款单递给19岁的男出纳员:“抢劫——袋里有枪——敢动一下——让你脑袋开花!”
  年轻的出纳员把全部17张50元面额的纸币交给劫匪。“不够。20元面额的也拿来。”“……还有10元的。”劫匪总计抢走了2250元,离开银行。
  此案仍由新南威尔士州持械抢劫组负责调查。依旧无果。
  几天后,新南威尔士州的指纹鉴定专家使用新研制的化学试剂,提取到了取款单上的一个部分重合的指纹。2018年,经比对,这个指纹与罗斯·奥利弗·麦卡迪的指纹也完全吻合。

  第三宗案件
  一个月后。1977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2时50分,乔治街上的另一家商业银行。
  一名男子走进银行,目击者对劫匪的相貌体格描述与之前的相似。劫匪依旧戴着帽子和墨镜,手里拿了一只黄色尼龙购物袋。他还是走向了一位非常年轻的出纳员柜台,递给他取款单:“抢劫——袋里有枪——别出声——5000元!”
  出纳员悄悄启动了监控摄像头。“动作快点儿——50元的,10元的!”得手后,他依旧是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银行大门。这次共抢得1943元。
  值得注意的是,麦卡迪的指纹与此次抢劫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并不吻合,但警方当时非常肯定劫匪为同一人,因为作案手法极为相似,比如作案时间、目击者的描述、取款单上的威胁语、对出纳员的口头命令等。

  第四宗案件
  12天后。1977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时40分,悉尼皮特街273号,澳大利亚新西兰银行。
  一名男子,手拿黑色皮质公文包走进银行。据目击者描述,此人大约二十八九岁,身高1.75米左右,中等身材,皮肤为橄榄色,身穿深色外套,头戴深色贝雷帽。
  一位女出纳员看到了男子走进银行,在一个柜台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向女出纳员走过来,递过来一张取款单,上面写着:“抢劫——袋里有枪——2000元,20元和50元面额的。”
  出纳员交给他100张20元面额的钞票。劫匪低声说道:“20元的也不错,谢谢。”然后把钱放进公文包,转身扬长而去。女出纳员此时启动了闭路电视摄像头,但还是让他逃掉了。
  事后,指纹专家还是没能在威胁字条上提取到劫匪的完整指纹,但提取到的部分指纹与麦卡迪的吻合。

  第五宗案件
  1977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悉尼车士活区维多利亚大街422号,澳大利亚商业银行遭遇抢劫(案发过程见前文)。

  第六宗案件
  1978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4时25分,悉尼乔治街319号,新南威尔士银行。
  一名男子,外貌特征与之前的嫌疑人相似,依旧是将手写的威胁字条递给了出纳员:“有把枪正顶在你的头上,三秒钟内拿给我三沓50元面额的钞票!快!”
  劫匪总共拿到了1400元,离开现场。从闭路电视摄像头捕捉到的劫匪图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又是他——罗斯·奥利弗·麦卡迪。

  第七宗案件
  两周后。1978年3月7日星期二,下午1时20分,悉尼卡斯尔雷街138号,新南威尔士银行。身着深色外衣的劫匪以同样的作案手法抢劫了该银行。这次的威胁字条上写着:“抢劫——50元面额的,5000元——没开玩笑——枪里有子弹!”

  第八宗案件
  1978年3月9日星期四,下午1时5分,悉尼皮特街249号,澳大利亚国家银行。
  作案手法丝毫未变。取款单上写着:“抢劫——袋里有枪——50元面额2000元请——别耍花招。”
  女出纳员立刻准备给劫匪拿钱。她拉开抽屉,发现没有50元面额的钞票。她抬头对劫匪说:“我没有50元面额的。”劫匪稍稍侧头看了一眼旁边柜台的出纳员,说:“好吧,20元的也行。”
  劫匪共抢得2000元现金,立即转身离开了银行,消失在大街上。

  逮捕

  2018年12月20日,星期四,准备逮捕罗斯·奥利弗·麦卡迪归案的日子。早上7点,我们拿着搜查令赶往悉尼东郊埃奇克利夫的一幢老旧住宅楼。我敲了敲房门,我们的逮捕对象应声开门。他完了!我满怀激动和喜悦的心情向他宣布:“你涉嫌20世纪70年代末发生的多起银行抢劫案,我们现将你逮捕归案!”他看起来并不吃惊,我记得他当时对我说:“这些年来你们的技术进步啦,是吧?”
  看到丈夫被抓,犯罪嫌疑人的妻子被惊得目瞪口呆,半天没有缓过神来。眼前的情景让她一头雾水。我记得,临走时,嫌疑人和妻子简短地说了几句话:
  妻子:“出什么事了?”
  嫌疑人:“20世纪70年代,我……”
  妻子:“70年代?”
  嫌疑人:“是的,70年代末,你记得我当时赌博。警察找到我,我不吃惊,只是没想到是今天。”
  犯罪嫌疑人被带到韦弗利警察局。进行了指纹比对后,他对所犯的八起银行抢劫罪行供认不讳。
  最终,罗斯·奥利弗·麦卡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少在监狱服刑一年九个月。

  案件总结

  这八起银行抢劫案有一个共同点——除了1977年10月11日那起,其他七起银行的职员都没有按响警报器。银行的解释是,他们担心警报一旦响起,事态会变得更糟,出纳员和顾客会更危险。而且,没有任何一家银行出门追赶劫匪,其原因是,工作时,出纳员一人一个小格子,与大堂之间有一道锁着的门,无法快速离开工作区域去追赶劫匪。可见,劫匪屡屡得手银行也有责任。每一次轻松得手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警方不够先进的侦查鉴定技术手段让他根本不担心会被抓住。现在你会看到所有银行都雇有保安人员,这也算是亡羊补牢吧。■
  
  【作者简介】田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教师,长期关注国外警务发展,发表了多篇外警研究文章。
  (责任编辑: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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