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社长致辞 | 出版社简介 | 帮助中心 
      高级搜索
访问群众出版社

英国《经济犯罪治理规划(2023-2026年)》解析 Interpreting the UK’s Economic Crime Plan 2023-202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4/8/28 9:33:44
浏览次数:1601  

  文/盛丰

  根据《经济犯罪治理规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1》)实施情况和经济犯罪实际,英国制定颁布了《经济犯罪治理规划(2023-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2》)。《规划2》围绕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减小国际非法金融威胁,推进系统性改革和提高治理能力等方面详细规定了治理举措,全面系统地描绘了国家治理经济犯罪蓝图。
  
  一、《规划2》出台背景和适用范围

  (一)出台背景
  经济犯罪是指涉及现金、金融或资产的各种行为,行为人旨在获取非法利益或优势,或造成他人损失。《规划1》高度重视公私合作,首次统筹公共和私营部门资源,确定公私合作目标,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免受经济犯罪侵害,促进经济发展繁荣。《规划1》颁布后,公私联合开展了“2020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家风险评估”“反扩散融资国家风险评估”和“国家战略评估”等工作,深化了对威胁的理解。政府改革了可疑行为报告制度,全面审查了《反洗钱管理条例》。《经济犯罪(透明和实施)法》《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和《网络安全法案》等立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将进一步丰富经济犯罪治理手段。
  经济犯罪威胁日趋严重。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英格兰和威尔士每15名成人中约有1人遭受过诈骗,成人遭受的犯罪约41%是诈骗。国家打击犯罪总局评估,英国每年高端洗钱达1000亿英镑。为治理经济犯罪,《规划2》应运而生,在《规划1》基础上更加关注效果(中短期结果)和影响(长期结果),以减少犯罪,保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经济竞争力。《规划2》是经济犯罪治理总纲,包括即将颁布的《反诈骗战略》和《反腐败战略》内容,以及审查反洗钱/反恐融资管理和监管体制决定采取的改革措施。

  (二)适用范围
  《规划2》适用于英格兰和威尔士。内政部和财政部负责经济犯罪治理,共同协调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打击经济犯罪。商业和贸易部,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也承担重要职责。国家打击犯罪总局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牵头经济犯罪系统性治理,统筹执法部门、检察机关、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和私营部门治理经济犯罪。
  严重和有组织犯罪治理权力下放至苏格兰和北爱尔兰。苏格兰政府负责苏格兰刑事司法政策。经苏格兰检察长授权,皇家办公室和检察官服务局负责调查和起诉犯罪。苏格兰警察局是苏格兰警察机构,与国家打击犯罪总局、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金融行为监管局及其他部门密切合作,治理经济犯罪。2015年,苏格兰政府成立“苏格兰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包括了苏格兰治理经济犯罪相关的重要部门。
  北爱尔兰司法部负责警察和司法职能。北爱尔兰警察局负责严重和有组织犯罪侦查,与国家打击犯罪总局、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及其他部门密切合作侦查经济犯罪。北爱尔兰公共检察署是检察机关。北爱尔兰打击经济犯罪主要机构在有组织犯罪特别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合作。打击经济犯罪和诈骗行为是《北爱尔兰反有组织犯罪战略》优先事项。

  二、《规划2》主要内容

  (一)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1.减少洗钱,强化犯罪资产追缴。英国是世界上最大、最具活力的金融中心之一,对洗钱者具有巨大吸引力,每年高端洗钱和现金洗钱分别超过1000亿英镑和120亿英镑,助长了有组织犯罪,削弱金融系统声誉,必须加以治理。
  (1)限制滥用公司行为。英国公司数量众多,绝大多数公司能够依法经营,然而,即使一小部分公司被滥用,也可能导致各种经济犯罪和严重洗钱行为。国外公司和信托依然是洗钱的重要渠道,2022年开始实施国外实体注册制度,要求国外公司和信托披露所有者真实身份,防止利用空壳公司洗钱。政府必须加强管理、监管和执法,切实让公司所有者和控制者承担责任。
  《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改革公司登记局的作用,提高英国公司结构透明度,如实登记公司,改善商业环境,促进商业活动。《规划2》实施公司注册制度改革,是170年来英国公司注册制度最重大变化,旨在降低英国公司和实体成为洗钱、诈骗、腐败和恐怖融资工具的风险。公司登记局可以验证公司设立者、管理者和所有者身份,质疑和否定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共享异常文件或可疑行为信息。公司登记局与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合作,评估漏洞,联合行动,防止公司虚假登记和滥用公司行为,调查处理可疑公司,监督受委托的公司服务提供商开展验证工作。
  (2)改革反洗钱/反恐融资管理和监管体制。2022年,审查英国反洗钱/反恐融资管理和监管体制发现,自《反洗钱条例(2017年)》和《专业机构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条例(2017年)》实施以来该体制有所改善,然而,仍需进一步改革,如加强基于风险的监督,提高体制有效性,构建新绩效框架等。监管机构依据绩效框架改进监管,与所属部门、执法部门和公司登记局合作,深化风险认识,防范新威胁,处置违反《反洗钱条例(2017年)》行为,加以震慑。   
  《反洗钱条例(2017年)》和《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增加了监管机构权力,如开通信息共享接口,规定执法部门罚款权力等。《规划2》规定改革反洗钱/反恐融资管理和监管体制,提高该体制有效性,加强财政部和专业组织反洗钱监管办公室监管等。
  (3)打击滥用加密资产犯罪。加密资产是即时、低成本跨境价值转移方式。由于加密资产和服务伪匿名、跨国和涉加密资产犯罪漏报等原因,加密地址和交易比例不易确定。涉加密资产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国家打击犯罪总局国家评估中心评估,2021年涉及英国的非法加密资产交易至少达12.4亿英镑(约为总交易价值的1%)。
  加密资产行业快速发展,不断升级,政府保持监督有益于执法部门和监管人员及时掌握行业变化情况。《规划2》将提升执法机构调查起诉使用加密/虚拟资产洗钱行为的能力,成立多部门领导小组,有效运用执法机构专业和能力打击犯罪;通过执法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调查人员和情报人员;改进立法和管理体制,堵塞非法使用加密/虚拟资产漏洞;实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16条建议(即“旅行规则”,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交易虚拟资产时,须获取、持有和传输发起者和受益者信息),强化系统技术能力,改善加密资产安全存储。随着执法部门扣押加密资产增多,加密资产存储安全愈加重要。
  为降低风险,英国将继续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确保共同有效管理、监管加密资产公司,必要时追究加密资产公司法律责任。例如,金融行为监管局与国际同行密切双边合作,交换信息,分享管理方法。英国将继续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金融稳定委员会等全球标准制定机构中发挥主导作用,依据英国基于风险治理经济犯罪的方式,努力塑造加密资产市场的共同框架、政策建议和基本原则。
  (4)改革可疑行为报告制度。可疑行为报告是英国执法部门重要情报来源,是私营部门直接向执法部门反映潜在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协助打击诈骗、腐败、逃避制裁,以及严重和有组织犯罪的途径。2021年至2022年,可疑行为报告保护了近16500名潜在受害者,追缴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3亿多英镑。执法部门通过可疑行为报告多样化分析,深化了对经济犯罪的理解。
  为解决部分被管理部门合规报告差异和漏报问题,提升可疑行为报告分析技术现代化水平,提高国家打击犯罪总局英国金融情报中心能力,英国2019年启动了可疑行为报告改革方案,增加英国金融情报中心和区域有组织犯罪治理中心工作人员,改善报告质量和数据质量,加强与国家数据开发中心合作,批量碰撞使用可疑行为报告。
  《规划2》将强化英国金融情报中心能力,全面实施英国金融情报中心业务模式,用新手段为英国金融情报中心、执法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可疑行为报告数字化服务。在此基础上实施可疑行为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上游犯罪,保护公众。
  可疑行为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广泛吸收了国际先进经验,有助于利用和传输可疑行为报告数据,显著提高英国金融情报中心分析能力,在国内外治理经济犯罪威胁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5)强化犯罪资产追缴。近年来,《资产追缴行动计划》和《规划1》推进了犯罪资产追缴重大改革。2021年至2022年,依据《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创造了3.54亿英镑的追缴新纪录,比上年增长61%。虽然犯罪资产追缴成效显著提升,但这仅为洗钱的一小部分,在《规划1》和《资产追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规划2》为资产追缴机构制定绩效评估框架,提高一线警务人员发现和扣押资产成效,为部门评估和变卖非现金资产制定统一方法,培训资产追缴部门和其他部门非专业人员,开发稳定的新信息技术平台,取代现有的资产追缴联合数据库,依据法律委员会关于没收问题审查意见,修改《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
  (6)牵头洗钱行为系统性治理。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对威胁的把握,以及将其转化为公共和私营部门优先事项的能力,意味着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在牵头系统性治理经济犯罪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迄今为止,公私合作是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成功的关键。自2015年以来,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公私合作反洗钱情报联合特别工作组研究了来自执法部门的1000份请求,直接逮捕300多人,识别、扣押或冻结1.46多亿英镑。私营部门识别了7800多个与洗钱有关的可疑账户,并提交了6600多份《可疑行为报告》。
  依据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新《反洗钱战略》,《规划2》规定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将牵头系统性治理高端洗钱、现金洗钱和洗钱技术帮助者。反洗钱关键在于发现犯罪的专业帮助者,包括利用电子货币机构和使用加密资产等新方法的帮助者。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及其合作者将改善情报工作,提高调查能力,努力掌握专业帮助者形成的威胁,加强与公共和私营部门合作,改善相关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
  此外,“资金骡子网络”是转移诈骗和其他犯罪行为收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造成包括儿童在内的公众面临被犯罪集团招募的风险。2023年,政府颁布《打击“资金骡子”行动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打击“骡子”活动,保护公众。
  2.惩治腐败,控制逃避制裁行为。设立国家打击犯罪总局打击腐败领导小组表明政府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腐败的决心。长期以来,英国一直将制裁制度作为打击腐败、恐怖主义、网络攻击和其他问题的措施之一,加强与私营部门利益相关者合作,应对逃避制裁行为。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已增加至100多名,改善了执法能力。《规划2》将改善经济犯罪系统性治理,堵塞系统漏洞,防范逃避制裁行为,防止其他国家和地区腐败者在英国隐藏资产,减少高端洗钱漏洞,限制滥用英国公司。
  (1)不断改进金融制裁的设计和执行。为强化制裁执行,加强合作至关重要。随着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互动增多,政府将围绕制裁体制向有关部门提供指导支持,征集意见建议,改进合作。
  (2)加强腐败治理和国际合作。政府将提高打击腐败领导小组能力,通过隐藏在英国的资产发现腐败者,打击违反制裁行为,加强国际合作,剥夺腐败者资产。依据《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依法扣押追缴位于英国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外国资产。
  发现和打击信托、公司和服务提供商、房地产、法律和会计等部门故意参与协助腐败者转移资产、高端洗钱、逃避制裁的行为。政府将建立健全新的国际合作关系,通过国际反腐败协调中心协调国际执法合作,冻结、扣押被窃取的资产,返还受害国家。即将颁布的《反腐败战略》将提高国内机构应对腐败的能力,建立全球反腐败战略合作。
  3.减少诈骗,强化经济犯罪现代化治理。近年来,诈骗有所增加,除上文提到的成人遭受的诈骗比例外,《2020年经济犯罪调查》表明,约五分之一被调查企业在调查前三年遭受过诈骗(18%)。诈骗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精神和物质伤害,助长其他严重和有组织犯罪。
  (1)防范打击诈骗。未来3年政府将投入1亿英镑打击诈骗。第一,追捕犯罪嫌疑人,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第二,堵塞诈骗源头,显著减少各类诈骗信息。第三,宣传教育公众防范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2)提高诈骗治理现代化水平,减小诈骗对公共部门的影响。诈骗和错误每年造成公共部门损失约330亿英镑,增加公共服务成本,影响政府公信力。为应对公共部门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风险和诈骗,公共部门反诈骗管理局于2022年3月宣布成立,2022年8月3日揭牌。公共部门反诈骗管理局是政府部门,向财政部和内阁办公室报告,履行以下职责:第一,掌握使用先进方法、手段和技术,提高诈骗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政府资产保护成效。第二,与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合作,专家主导,通过数据和技术提升诈骗打击成效。第三,提高公共部门和个人发现、防止和治理诈骗能力。第四,以业绩为核心,重点关注成效。第五,成为反诈骗的标杆和中心。
  《规划2》规定监督部级部门和公共机构治理诈骗行为,加强与部级部门和公共机构合作,进一步把握风险和威胁,通过预防和打击降低风险和威胁。依据《反诈骗声明》,统筹专业知识,总结经验,制定标准和培养公务员反诈骗能力。通过国际公共部门反诈骗论坛与其他国家合作,分享打击诈骗公共部门行为的先进做法、标准和指南。
  (3)经济犯罪治理全面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对打击诈骗行为的影响。《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避免被诈骗行为利用。第一,增加公司注册人员权力。第二,个人身份唯一,集中显示董事任命。第三,与被管理企业更好地分享涉嫌洗钱、诈骗和其他经济犯罪信息,促进采取预防措施。第四,增加执法部门权力,以便扣押、冻结和追缴与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加密资产收益。
  提高加密资产管理的针对性。改进执法措施,完善技术安全,改善信息流通,消除障碍,解决标准化和互通性问题,提升使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打击经济犯罪成效。《经济犯罪工作人员战略》着眼于改善工作人员技能,完善政府登录和数字身份解决方案,改进身份识别技术,使用统一系统取代重复、孤立系统,为政府配备重要数字基础设施,提升打击身份滥用和诈骗行为成效。

  (二)减小国际非法金融威胁
  目前,洗钱和腐败行为叠加,凸显国际非法金融治理工作的重要。国际非法金融是利用高度互联的全球金融体系的国际问题,导致国家威胁、恐怖主义、逃避制裁、税收损失、腐败、挪用公共服务资金等行为。英国作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在解决国际非法金融问题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也有助于保护英国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
  《规划1》颁布以来,处理国际非法金融的战略背景已经发生变化。在《规划1》的基础上,政府将强化国际标准,加强合作,确保国际标准执行。为实现这一目标,英国将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G7和G20等重要论坛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国际体系的合理化建议,打击国际非法金融。
  《规划2》规定政府将统筹协调治理措施,运用外交、联邦和发展办公室国际协调能力,以及执法机关和皇家检察署处置国际非法金融能力,通过国内外合作治理国际非法金融威胁。第一,深化对威胁的理解,加强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领导,应对来自特定国家和地区的风险;第二,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国家提供技术支持,改进全球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扩散融资标准,适时取得私营部门和执法部门支持;第三,改进国际资产追缴标准,提高跨境资产追缴成效;第四,加强与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战略对话,共同打击逃避制裁、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行为;第五,作为受益所有权透明度国际方案的一部分,适时推进提高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受益所有权登记透明度。

  (三)推进系统改革,提高治理能力
  1.强化系统治理,突出优先事项。公私合作是治理经济犯罪的关键。反洗钱情报联合特别工作组在系统性治理威胁方面的合作仍有提升空间。行业和政府将采取关键性、强制性措施,在重点领域投入公私资源,最大限度地遏制威胁。
  政府将与私营部门合作,明确威胁概念,设定公私全面应对威胁优先事项框架,促进被监管部门遵守国际反洗钱标准和“国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风险评估意见”,切实减少经济犯罪对重点领域的威胁。加强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统一协调,确定与管理机构和公共部门合作的重点事项,最大限度发挥公私部门资源作用,减少威胁。
  2.改善数据技术,增进信息共享。经济犯罪信息多,部分信息以不同形式分布在不同机构中,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技术分享接口,即使允许信息流动,由于数据缺乏标准化和互通性,影响识别、发现和阻止非法行为。《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和《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改革消除了经济犯罪数据共享的法律障碍,提供了充分发挥数据作用的契机。
  依据新的《公私部门经济犯罪数据战略》,充分利用系统现有数据,提高预防、发现和追缴经济犯罪收益成效,开展公私和国际合作。第一,改善被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第二,改善公私部门之间信息和情报交流。第三,改善公共部门之间信息和情报交流。第四,发现和解决国际信息共享障碍。第五,继续与工业和民间社会联系,探讨新技术潜力,强化打击经济犯罪。
  3.提高执法能力,增加人力资源。《规划2》致力于提升治理威胁的协调能力、情报能力、调查能力和法律资源能力。加大国家打击犯罪总局和区域有组织犯罪治理中心投入,结合经济犯罪地域分布特点,统筹专家资源,增加不少于475名从事反洗钱和资产追缴专职工作人员,其中皇家检察署增加60多名专职工作人员,提高犯罪资产追缴能力。
  推进公私协作和技能分享以实现有效治理。为应对未来威胁,《规划2》提出新的人力资源全面战略,改善公共部门人才招录,依托私营部门和行业合作能力开展优质培训,确保人才招得到、留得住。公共部门反诈骗管理局统筹跨部门专业知识,为打击诈骗公共部门行为提供实践指导。
  伦敦市警察局所属一个新中心将统一协调地方、区域和国家警务资源,治理诈骗、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中心将提供专业知识和资源,统筹改进国家反诈骗力量、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国家警察局长委员会,确定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和国家网络犯罪治理中心工作目标。
  4.改革司法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治理经济犯罪需要赋予检察机关、法院部门合法的手段和能力。
  追究公司犯罪行为责任,尤其是公司经济犯罪行为责任面临挑战。2020年11月,政府委托法律委员会全面审查有关公司刑事责任法律规定,提出立法改革方案。根据2022年6月法律委员会公布的审查意见,参考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方案,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严格执行经济犯罪的有关规定,杜绝个人或实体通过复杂的公司组织结构逃避法律制裁。
  《规划2》规定依据法律委员会提出的最严公司刑事责任改革方案,立法引入“识别原则”,适用于包括大型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司,避免公司逃避法律责任。为鼓励公司发挥作用,减少诈骗犯罪,在《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法案》中规定“未能防止诈骗罪”,即如果公司没有设置合理程序防止员工实施诈骗,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有效的信息披露对于公正审判至关重要。皇家检察署严重经济、有组织犯罪和国际部领导多部门披露委员会,为复杂案件重新制定了“披露标准”,促进调查人员和检察官早期联系,以便有效认定和成功起诉案件,第6版《关于对严重、敏感或复杂案件公诉指导意见》对此特别加以肯定。
  调查人员和检察官必须在现有体制下继续改进程序、强化履行披露义务能力,探索提高刑事司法系统效率的解决方案。尽管2018年总检察长全面审查了信息披露问题,政府仍需再次审查数字时代管理信息披露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探索立法和非立法形式改革的选择方案。
  5.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运行成效。通过政府投资和经济犯罪(反洗钱)征税(2021年9月21日,英国财政部发布了“反洗钱税”征税草案,拟每年向反洗钱义务机构收取税款,用于支持国家打击反洗钱犯罪),3年投资4亿英镑,最大限度预防和发现经济犯罪,包括提高执法能力和皇家检察署能力,增加数据和技术投资。探索评估使用私营部门暂记账户冻结的可疑犯罪资金的方案,探索通过《资产追缴激励方案》追缴更多资产,加大经济犯罪治理投入,实现减少诈骗和洗钱、追缴更多犯罪资产的目标。

  三、《规划2》评估衡量和管理推进

  (一)《规划2》评估衡量
  政府重视《规划2》的进展和影响。制定效果评估框架是绩效监测方法之一,有助于政府评估《规划2》效果,衡量系统性治理进展和绩效。
  目前掌握的诈骗、洗钱、腐败和制裁的相关数据具有局限性,不足以形成系统的绩效指标,需要与专家和利益相关者合作,探索获取新数据,完善绩效指标。第一,改善数据质量或收集新数据,评估可以优化的具体指标。第二,评估需要设定的新指标。第三,酌情制定衡量某些措施成效的定性指标。第四,依据绩效指标把握可以承受的风险程度。
  制定完善《规划2》诸项措施的绩效指标:第一,制定衡量限制滥用公司和打击滥用加密资产犯罪措施的效果指标和影响指标。第二,研究衡量执法打击等重要行为效果和影响的最佳方法。 第三,为全面深入地了解洗钱案件,研究改善刑事司法效果数据的可行性。第四,研究反映针对反洗钱被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有效性的最佳指标。第五,研究制定《可疑行为报告》使用情况评估新指标的可行性。第六,制定资产追缴机构绩效评估框架。第七,研究反映洗钱潜在规模、威胁和风险的替代方法的可行性。
  最后,研究制定“变化理论”,即解释如何期望政策行为对短期或长期特定结果形成影响,为《规划》各项措施效果评估框架提供可选择使用的指标。“变化理论”将阐述《规划》各项措施投入、产出、效果和影响,以更好地衡量评估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制定上述指标旨在解决经济犯罪治理过程中长期存在的数据和证据不足问题。收集新数据之前评估收集新数据的可行性和制定合适的指标工作量大、挑战性强,耗费时间,需要加强合作,努力寻找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能方案。

  (二)《规划2》管理推进
  在内政大臣和高级官员领导下,经济犯罪治理战略委员会持续监督《规划2》实施。委员会由政府、执法部门,及金融、法律和会计等私营部门的高级人物组成,为公私部门治理经济犯罪确定战略优先事项,指导资源分配和检查绩效。根据经济犯罪未来形势的重大变化,委员会可以调整《规划2》重点事项和相关措施。此外,根据经济犯罪领域风险变化,可以调整委员会成员。
  经济犯罪治理实施委员会受内政部和财政部高级官员领导,由政府和执法部门高级官员组成,公共私营部门指导小组由政府、执法和私营部门代表组成,它们将在工作层面持续监督《规划2》推进。公共私营部门指导小组的成员和受委托权限可以适时调整,以确保有效推进《规划2》和反诈骗工作,并在需要时增加部门成员。
  公共私营部门治理工作受国家经济犯罪治理中心所属公共私营部门业务委员会领导。根据需要可在该委员会内设立具体的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小组,以推进日常工作。

  四、《规划2》简要评析

  (一)经济犯罪治理战略规划具有系统性
  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千方百计实施诈骗、洗钱、逃避制裁和腐败等行为并从中获益,经济犯罪助长严重有组织犯罪,损害个人权益、福祉和企业合法利益,损害国家国际声誉,对国家安全和繁荣构成威胁。经济犯罪涉及领域广、部门多,为了从源头上治理经济犯罪,《规划2》规定了跨行业、公私合作的系统性治理方法,为执法和刑事司法统筹调配资源。
  《规划2》优化了《规划1》措施。《规划1》代表经济犯罪治理的重大变化,作为共同战略的一部分,政府、执法部门、监管机构和私营部门首次共同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并加以实施。《规划2》采用注重效果的方法,关注引导公私资源流向确定的优先事项和重点领域,最大限度地利用集体的、系统的影响,取得治理经济犯罪威胁的成效。
  《规划2》致力于完善制度治理。为追究经济犯罪行为人、腐败者和支持者,2022年,英国颁布了《经济犯罪(透明和实施)法》,并且成立了打击腐败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经济犯罪和企业透明法案》和《网络安全法案》等立法将使企业登记更加透明,科技部门义务更加清晰,从而改进工作,防止经济犯罪蔓延滋生。即将颁布的《反诈骗战略》和《反腐败战略》等亦将在经济犯罪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经济犯罪治理公私合作具有重要性
  经济犯罪治理离不开私营部门合作。治理经济犯罪需要改进信息共享、改善监管体制和加强指导体制等更加广泛的结构性改革,更需要金融、法律、会计和保险等私营部门共同参与。考虑到经济犯罪对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公私合作在当下愈发重要。
  经济犯罪治理私营部门投入巨大。《规划1》实施以来,私营部门投入了大量资源,与执法部门、监管机构和政府密切合作,遏制支撑严重有组织犯罪的非法资金流动。《规划2》希望在这种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关注诈骗和逃避制裁行为,并设定新目标促进打击经济犯罪系统更加合理有力,以便公共和私营部门能够共同应对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治理采取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方法。《规划1》增强了私营部门对风险和优先事项的整体理解,推动公共和私营部门一致行动,从而加强系统领导,提高应对新类型和新威胁的能力。《规划2》继续以基于风险的管理和监管为指导,确保资源有效集中,采取多方利益相关者的方法,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反映他们广泛的关切。

  (三)经济犯罪治理措施方法具有操作性
  《规划2》致力于实现明确切实的效果。《规划2》目标明确,包括三个方面:1.减少洗钱,追缴更多的犯罪资产。2.惩治腐败行为和逃避制裁行为。3.减少诈骗。明晰切实的目标有利于具体措施的实施。
  《规划2》实施有资源的大力保障。资金保障包括政府投入和经济犯罪(反洗钱)征税相结合的方式获得4亿英镑投资。人员保障包括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在国家打击犯罪总局、伦敦市警察局、区域有组织犯罪治理中心、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和皇家检察署犯罪收益处增加475名专职工作人员,提升工作成效。
  《规划2》每项措施均有具体的落实要求。《规划2》每项措施逐一规定了具体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如提高一线警务人员发现和扣押资产成效,为部门评估和变卖非现金资产制定统一标准,责任单位是伦敦市警察局,配合单位是内政部。培训资产追缴部门和其他部门非专业人员的配套措施完成时限是2025年第1季度底,国家资产追缴支持中心支持执法部门办理民事追缴案件的配套措施完成时限是2026年第1季度底。■
  
  【作者简介】盛丰单位为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英国公派访问学者,全国特约经侦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敏娇)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方 式

Copyright 200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  邮编:100038    出版社位置地图
出版社电话:010-83905589  010-83903250(兼传真)  购书咨询:010-83901775  010-83903257
E-mail:zbs@cppsup.com   zbs@cppsu.edu.cn
互联网地址:www.cppsup.com.cn  www.phcpps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