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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根之死 A Cyberbullying Test Case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3/8/28 1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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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修平

  2006年,美国曾经因为一个少女的自杀而引起了整个国家的轰动,其原因在于她是死于网络暴力,当时人们还无法理解只凭言语就能谋杀一个人。自此,网络暴力才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为大众所关注。

  自卑的童年

  13岁的梅根·泰勒·梅尔是克里斯蒂娜·梅尔和罗纳德·梅尔的女儿。她的外形不是很漂亮,身体有点超重,因此爱美的她常常因为肥胖而自卑,情绪一直比较低落。蒂娜透露,自从梅根上三年级开始,就变得自闭,不喜欢自己,情绪不稳定,经常表现出沮丧和注意力不集中,甚至谈到了自杀的话题。为此,梅根需要精神科医生的照顾,接受每周定期的咨询和持续的治疗,曾一度服用西酞普兰(一种抗抑郁药,可能有增加年轻人自杀风险的副作用)、哌醋甲酯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药齐拉西酮等药物。
  梅根小学就读于密苏里州奥法伦附近的朱姆沃尔特堡公立学校,中学就读于西部中学。在学校里,梅根也渴望和同伴交往,但只要她和比较受欢迎的女孩交朋友,那些男生就会离开她们。于是女孩们开始记恨她,转而把怨恨发泄在她身上,甚至变本加厉地欺凌她。
  梅根在西部中学读到了七年级,身材开始变得更加肥胖,但她的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变得活泼开朗起来,喜欢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也乐于和同学们交往。她常常和其他同学一起打排球,而在学校里,排球队员和足球队员一样备受瞩目。梅根喜欢模仿师姐们时髦的穿衣风格。有时候,她会化妆太过,把自己画成了一个小浣熊。偶尔,她还会开心地接受足球宝贝们的邀请,在午饭时坐在最显眼的桌子上享用午餐。
  然而,一到上体育课,打排球时春风得意的梅根便打蔫了,她的自信心和快乐都消失殆尽,因为她不得不脱掉大号的衣服换上运动衫和T恤。每次上课时,她都会遭受同学们的嘲笑和欺辱,大家都叫她“肥婆”。受尽屈辱的梅根甚至好多次躲在衣帽间里独自哭泣。
  经历了这样一年的痛苦之后,梅根的父母决定将她转学到一所名为“完美之身”的天主教学校。这所学校实行严格的校规,禁止学生拉帮结派,要求在校必须穿校服,每个人都会被分到不同的饭桌,以便和其他同学更好地交流。在这里,梅根的朋友雷切尔告诉她:“这里不存在小团体,你可以和任何人交流,大家都很友善。”

  悲剧的开始

  一年前,梅根苦苦哀求了数月,最终蒂娜同意让她在MySpace(译为“我的空间”,是美国在线社交网站名)上开设一个账户,以期她可以通过网络结交朋友,缓解孤独感和压力。然而,谁也没料到,梅根的脆弱心理在网络中受到了更多的伤害。
  梅根逃离了原来的学校,在新环境里的生活还算相当不错,但她仍然保留着自己在MySpace上的个人页面。“实际上,是我帮助她注册的账户,因为必须年满14岁才能注册,而当时她还没达到14岁。”梅根的母亲解释道,“但我知道密码,我会检查她发出和收到的每一条消息,以确保她的安全,同时也帮她交新朋友。”在网上,梅根认识了一个名叫乔希的16岁英俊男孩,他赞美梅根很漂亮,说了很多甜言蜜语。然而,梅根不知道的是这个乔希压根就不存在,只是梅根一个朋友的妈妈在MySpace上创建的虚假人物,而她们其实住得很近,中间只隔着四户人家。这位母亲叫劳丽·德鲁,她在MySpace上建立了一个名叫乔希·埃文思的男孩的虚拟账户,并与她的女儿一起捉弄梅根,让她相信乔希喜欢她,目的是报复梅根曾散布她女儿的八卦。
  六周后,乔希对梅根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开始指责梅根品德不端,卑鄙无耻,她的朋友们也开始疏远她,对她嗤之以鼻,横眉冷对。学校里越来越多的女生也加入了这场网络暴行,辱骂她是“肥婆”“妓女”等。甚至有许多女孩冒充乔希,在MySpace网站上给梅根发信息,称她很讨厌,不断羞辱她,引得一些不明真相的身边的女孩也开始发出敌视她的言论。
  这些所谓的陌生女孩在网络上纷纷发帖,残忍地攻击梅根。一开始,13岁的梅根试图还以颜色,用尽自己的所学恶语相向,可是这些举动却招致了更加狠毒的回击,更加恶毒的辱骂像洪水般倾泻而下,铺天盖地,彻底摧毁了梅根那脆弱的自信心。
  2006年10月16日,蒂娜在梅根放学回家后为她登录了My Space。蒂娜当时很着急,因为她必须带小女儿去看牙齿矫正医生,还没走到门口,就发现梅根心烦意乱了。乔希向梅根发送了令人不安的信息,其中一条信息说:“我不想再和你做朋友了。你不是一个好人。”
  接着不断有人发送了更多此类消息,并与其他人共享了梅根的一些消息,还张贴了关于她的公告。蒂娜让梅根退出账户,然后就带小女儿去看牙医了。中间蒂娜打电话给女儿,问她是否退出账户,她说还没有。当时梅根一边说着一边歇斯底里地抽泣着。当蒂娜回到家时,她对梅根没有退出网络感到愤怒,然而女儿却用粗俗语言反击她,这让蒂娜感到震惊。梅根对她说:“你是我妈妈!你应该站在我这边!”然后离开电脑上楼。据梅根的父亲罗恩和一位与德鲁讨论过这个骗局的邻居说,乔希发送的最后一条信息是:“奥法伦的每个人都知道你是谁。你是一个坏人,每个人都讨厌你。好好过你的后半生吧。没有你,世界会更美好。”梅根对此也做了一些回击,但最后几次交流是通过AOL Instany Messenger(简称AIM即时通,是一种网络聊天软件)而不是 MySpace进行的。当她跑上楼时遇到了父亲,向他诉说了她遇到的麻烦,然后去了自己的房间。罗恩下楼去厨房,和蒂娜在那里谈论网络欺凌并一起做晚饭。二十分钟后,蒂娜似乎听到什么动静,说到一半突然愣住了,然后迅速跑到了梅根的房间。但此时梅根已经在卧室壁橱里用皮带上吊自杀了。尽管他们试图通过心肺复苏来挽救她的生命,梅根还是在第二天,也就是10 月 17 日她的14 岁生日前三周,被宣布死亡。
  蒂娜悲伤地说:“女儿过去也经常受到网络暴力的困扰,但都挺过来了。多年来她一直渴望得到男孩的喜欢,乔希的出现曾经给她灰暗的生活中增添了一抹靓丽的色彩。”但后来这个“小男生”的背叛对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经历了令人不堪忍受的侮辱后,梅根感到绝望无助,失去了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气,最终没能撑下去。
  
  无法惩罚的罪恶

  一位年轻的花季少女因不堪忍受网络暴力,选择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足以令人深感痛心。然而更加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法律很多时候对此却显得苍白无力,根本无法阻止这样的悲剧发生,即使能够找出罪魁祸首,也难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尽管已经查明这一悲剧的主要肇事者是其同学的母亲劳丽,但警方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对她进行起诉。据警方称,那位虚构乔希的女士未被起诉,因为她的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但随着舆论的发酵,地方法院不得不面对这一案件。劳丽·德鲁在 2008 年因此事违反了《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被陪审团起诉并定罪,但联邦法官在审后判决中撤销了对她的定罪,理由是该法律的规定似乎与劳丽在网络的表现相去甚远,和欺诈无关,因此无法将劳丽被指控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政府选择不对这一审后裁决提出上诉。劳丽声称她这样做是为了赢得梅根的信任,并了解她对自己女儿的看法。得知那位肇事者没有因在网上暴力逼死女儿而受到指控,梅根的父母感到非常愤怒。“我们的女儿是自杀的。”梅根的母亲说,“我仍然认为那位女士的行为是犯罪。”
  她承认劳丽可能没有意识到后果如此严重,但她们两家住得很近,劳丽的女儿经常和梅根一起玩,一起购物。劳丽知道梅根的情绪比较特殊。“她不如直接用枪指着梅根的头。她以为这很有趣,认为这是一场游戏。我想把她们送进监狱。”蒂娜说,“她是个成年人,竟然这么费心对付一个小孩子。她扮成一个16岁的小男孩,夸大我女儿的优点,又将她摔倒在地。我会坚持不懈地追究,直到她接受法律的审判。”“虽然我们无法挽回我女儿的生命,但我们确实需要改变法律来保护更多的儿童免受网络暴力的侵害。”
  不过,劳丽并没有逃脱舆论的谴责,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受到了民众的强烈声讨和攻击,愤怒的电子邮件铺天盖地地涌来,她甚至收到了死亡威胁。她们生活的街区更是联手孤立这一家人,有人用砖头砸她们的窗户,也有油漆弹的攻击。劳丽的生活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经常闭门不出,还丢了工作。
  网络专家认为,这种针对不当言行的群体性谴责是人们社会良知的一种体现。然而,这种群体性的羞辱活动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专家表示:“人们这样做是想维护社会准则和良好秩序,但问题在于这种做法本身已经对社会准则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让情况变得更加失控。”

  梅根案件的发酵

  梅根案件第一次将美国公众的目光引到了网络暴力方面的问题。
  此案也导致美国多个州开始考虑立法禁止互联网骚扰。梅根所在市议会率先于2007年11月20日通过了一项法令以回应民众对梅根事件的关切。该法令禁止任何利用电子媒体的骚扰,包括互联网、短信、寻呼服务和类似设备。违反该条例将被视为轻罪,处以最高500美元的罚款和最高90天的监禁。
  密苏里州弗洛里森特市也通过了“网络骚扰法”,其他市、县和州也在考虑效仿。密苏里州将针对此案修改骚扰法,更新它们以涵盖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短信进行的骚扰,并创建一个新的犯罪类型来涵盖21岁及以上的成年人骚扰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新立法于2008年8月28日生效,旨在弥补现行法律的漏洞。据《圣路易斯日报》报道,新法律条文“扩大了‘骚扰罪’的定义,包括通过电话或电子方式故意恐吓或匿名造成他人情绪困扰,或对儿童造成困扰”。它还“将骚扰的刑罚从轻罪提高到重罪。如果是成年人对17岁或以下的人实施骚扰,或者如果罪犯之前曾被判犯有骚扰罪,则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这是第一个全面针对网络欺凌和网络跟踪旨在保护儿童和成人免受社交网站骚扰的州法律。马特·布朗特是签署该法律生效的州长,他说:“密苏里州需要严厉的法律来保护其儿童。”2009年4月2日,第111届州议会提出了一项法案,即HR1966。密苏里州议会两院于2008年5月15日一致投票通过,将使用互联网骚扰他人定为刑事犯罪,现有法规扩大到禁止“以任何交流方式”的骚扰和侮辱,被称为“梅根法则”。2008 年 5 月 22 日,国会女议员琳达·T.桑切斯将 HR 6123 命名为“梅根·梅尔网络欺凌预防法”,以“修正美国法典第18条关于网络欺凌的内容”。
  蒂娜·梅尔创立了梅根·梅尔基金会,总部设在密苏里州切斯特菲尔德。该组织表示,它的存在是为了促进“对儿童、父母和教育工作者的认识、教育和促进积极的改变,以应对我们儿童日常环境中持续存在的欺凌和网络欺凌行为”。■
  
  【作者简介】李修平,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系,主要研究方向为英语教学、涉外警务和教师教育发展。
  (责任编辑:古静)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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