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派出所经常接报噪音扰民的警情,有因沿街店面为招揽生意而播放音乐、广告扰民的,有因阿姨、大妈跳广场舞而播放音乐扰民的,也有家庭装修、娱乐影响他人休息的……从而导致群众报警求助。民警一到,店方、阿姨、装修工等人的态度都很好,马上关小音量或是暂停施工,而民警一走,依然故我,致使重复警情增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一些原因,各地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的处置方法不一。那么,如何处置此类警情,你有何妙招?
噪音扰民重在调解 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 朱宗保
现如今,安静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是人们的“刚需”之一,而广场舞、装修等制造的“噪音污染”却直接损害了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从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处置噪音扰民警情来看,民警大多以耐心调解为主。
我过去还在派出所的时候,便多次去一家紧邻居民区的KTV处警。原因只有一个,该KTV隔音效果不佳,这里的客人在唱歌时总会影响周边居民区住户的休息。对于唱歌的人来说,民警让其换位思考的规劝一般他们都会听。但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对经营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他们增设了隔音墙后,这个问题才算彻底解决了。
我认为,对于处置噪音扰民的警情,民警既不能推诿不作为,也不能简单粗暴地乱作为,这时调解便彰显出其强大功能。调解并不是一种“绥靖手段”,解决这种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的矛盾纠纷,实际上是一个普法、解怨、引导的过程,一个让警情不再反复、让安静回归的过程。要做好这项调解工作,就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加强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做出相关决策;二是联合执法,与环保部门实地勘测,收集数据,提供证据,以正视听;三是积极沟通,耐心规劝,说法讲理,从帮助协调解决场地、音量等具体问题入手,才能顺利化解此类矛盾纠纷。
恩威并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公安局 王丽莉
在派出所,最常遇到的事情便是噪音污染。往往是这里刚处理完,那边又接到报警,这让我们不堪其扰。于是,我们针对一些营业场所的噪音污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抓典型。往往凌晨一两点的噪音扰民报警最多,为此我们会将清查时间段放在晚上11点至凌晨两点。对拒不配合的场所,我们实行第一次警告(一定要让业主签字,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第二次不留情面直接处罚;同时加大宣传,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让附近的营业场所都认识到处罚的严厉性。
二是多与业主联系,切实为他们解决保安人员培训等一些涉及营业场所日常经营的难题,让他们觉得民警既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这样,民警的话就会更有权威,业主也会很配合民警的工作。
“损招”巧对广场舞扰民问题 内蒙古阿尔山森林公安局 梁鹏华
我所在的派出所辖区有一个小广场,每天晚饭后大妈们便自发集结在此,奏响“最炫民族风”,一展优美舞步。由于过于投入,即便太阳落山,大妈们依然意犹未尽,随着音乐继续激情舞动。这个时间段,也正是派出所接到周围群众投诉最多的时候。作为辖区民警,我为了这事儿找了队伍“领导”很多次,可是大妈们总是“错了就改,改了还犯”。
万般无奈之下,我想到了正在开展的“严打攻坚”战役,其中一项就是百日宣传。于是,我祭出“损招”,把所里的宣传车安排在小广场附近,每天晚上8点前准时开播。宣传车喇叭响、动力足,一开播大妈们的音响顿时被压制了,“最炫民族风”的欢快舞曲掺杂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是全体公民的责任”的正义言辞,让大妈们失去了往日的优美,忙着找拍子、压节奏,很快就扫兴散去。
不到三天,大妈们就“掌握”了派出所宣传时间的“可靠信息”,把跳舞时间往前调整,到晚上8点准时结束。直到现在,虽然早已没有了“宣传车”,但是大妈们已经养成了8点“回家”的习惯,投诉噪音扰民的警情也明显减少了。
对噪音扰民问题,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开展综合治理,城管、物业、公安、居委会形成合力,在支持广场舞健身的同时,尽量为他们选择附近居民少、影响小的地点,并规范音乐播放时间、音量,让大爷、大妈们在享受运动健康的同时减少对他人的影响。
专业部门配合执法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董刚
处置噪音扰民警情最怕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着你的面诚恳地说自己一定会改正,等你一离开立马又恢复原样,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再次出警。另一种就是不讲理的较真,对方可能会要求你拿出噪音污染的证据。老实说,噪音是否扰民了,即便是专业人员在没有仪器的情况下也难以认定,更何况出警民警既非专业又没有技术支持。
既然噪音需要专门技术来认定,且法律法规对噪音污染制造者有相应的处分规定,那么我们在执法中就有必要来几次较真的处理。除了及时处置,尽可能在现场化解纠纷矛盾外,对于那些屡次投诉的警情,我们可以联系相关部门,由专业人员携带仪器到现场测试,一旦测试结果符合处置条件,我们就应该严格依法处置。相信只要有这么几次严惩,噪音扰民的情况定会大有改观。
法律为本 调解为技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训练支队 曾俊
在基层派出所实习的那段时期,经常接到噪音扰民的报警。因为我们派出所的辖区是以住宅小区为主,因此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的噪音扰民:大多数报警是因家庭装修引起的;也有小区里的麻将馆扰民的;还有大妈跳广场舞播放音乐扰民的。
我们也不能因为这种事情就将这些噪音扰民者拘留了。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噪音扰民的相关规定也非常模糊,我们一般都是以提醒为主。特别是装修这类事情,社区民警先期就会联系到装修业主和装修公司,将噪音等此类扰民的事项对其先做告知,防患于未然。一般住户的噪音问题通过告知,调解后都可以解决。比较麻烦的是租住户,找不到,不好找,找到了也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现阶段通过落实“一标三实”工作,掌握人口的基本信息是很必要的,这样下面的具体工作就要好做很多。
最令人头疼的是小区内的一些住户型麻将馆。在四川,麻将馆可以说无处不在,很多小区的一楼业主自己就把家改成麻将馆。要处理这些麻将馆,则需要工商、税务、住建部门一起先期进行工作,只靠我们公安是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分清职能处理噪音扰民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谢红
在处理噪音扰民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一是110指挥中心在接到噪音扰民的警情时,要及时分清是环境噪声、交通运输噪声还是社会生活噪声。如果是属于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及时通知相关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告知报警人通知的情况;对于属于公安部门管辖的,及时下派处置单,让相关派出所及时处置。
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在接处警过程中,民警要将心比心,特别是对于噪音扰民重复报警的情况,要了解重复报警的原因:到底是因为噪音问题没有解决,还是无效的重复报警。同时,民警要加强学习,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在接处警时说话办事儿有理有据,使群众心服口服,真正做到警结事了。
三是加强宣传,防患于未然。对于噪音警情比较多的区域,社区民警在深入全面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可以联系相关媒体对部分地区噪音污染的情况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对其进行监督。
三言两语: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派出所 葛云峰 什么是噪音?要达到多少分贝才算噪音?因为我们基层派出所没有测量分贝的检测仪,不能像交警检查醉驾时所使用的酒精检测仪可以显示数值那么直观。虽说环保局有噪声检测仪,我们日常执法处警总不能经常去找环保局借吧。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每个基层派出所能够配发一个,便于执法取证,让制造噪声的人心服口服。
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 曾润华 很多噪音扰民的纠纷,只要多跑跑腿,多动动脑,还是可以圆满解决的。我们辖区有一支老年健身队,她们练太极拳,跳健身舞,活动中播放的音乐,对小区的学生和上班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成为投诉的导火索。我们接了几次报案后,觉得之前的调解都是治标不治本,或许可以给老人家们找一个新地方。随后,我们就发现小区旁边是原政府大院的旧址,里面有一个大院子,正好可以容纳老人们跳舞、练拳。经过协调,县政府事务管理局也同意将场地让给老人们活动。随着这支老年健身队的转移,小区里顿时清静了不少。而且,这些大爷、大妈也因为条件变得比以前好了,在晨练以及晚上9点以后,都主动把音乐的音量调低了很多。从此,皆大欢喜,健身和扰民的矛盾也终于得到了解决。
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 李家荣 针对广场舞扰民的情况,只要有群众报警,我们都会采取以下方法来解决:首先,限定时间。给跳舞的大妈们说明情况,阐明利害关系,不能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可以分时段来播放,夏日不能超过晚9时,冬天不能超过晚8时。其次,限定场所。在密集的居民小区,禁止跳广场舞。动员她们选择远离居民区的公共场合,并划定一定的区域跳广场舞,这样既方便跳广场舞又避免扰民噪音。最后,限定人数。人员众多,必定占用更大场所,播放的音响声也要更大。限定一定的人数,跳起来既宽松又能听得清,两全其美。
主持人评述:
就我工作的派出所而言,噪音扰民的警情可占总警情的十分之一还多,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比例了。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由于没有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范,民警处理起这类事情来往往束手束脚,一般都以劝说、警告为主,没有更多的招数了。这样的处置结果往往引发重复报警、不满意投诉,甚至在某些地方有群众以警方处置广场舞噪音扰民警情不力而提起行政诉讼。而这类警情易发、多发,不外乎有两个原因:一是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变高了;二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变强了。
为了妥善解决噪音扰民问题,让群众满意,许多同事在前面的文章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方法。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说明了噪音扰民是个全国性的大问题。
在我看来,要解决噪音扰民这一顽疾,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是软硬兼施,积极作为。从本质上看,娱乐场所、家庭装修、广场舞等产生生活类噪音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们不能一味地劝说、警告,对于那些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调查处理,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
第二是抓住主要矛盾,另辟蹊径。许多噪音扰民警情重复报警的原因往往是因为我们在处置时没有抓住问题产生的根源。所以对于这些警情,我们要多听、多想,了解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并有的放矢。会同报警人、当事人、社区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坐下来,共同寻求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法子。
第三是换位思考,寻求和谐。公安机关对噪音扰民警情的处置,处罚不是目的。解决这种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的矛盾纠纷,是一个普法、解怨、引导的过程。在处置此类警情的时候,公安机关、报警人、违法行为当事人要秉承互相尊重、理解的心态,换位思考。弘扬“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邻里相处模式,共同解决困扰大家的噪音扰民问题,以达到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双赢。■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