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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整治巡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9/12 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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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缪国庆
  
  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已过去一年多,上海街头渐显秩序之美。
  相比之下,人的变化更加值得关注,人们法治素养的提升、自觉守法,已成为上海道路交通的常态。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开展一年多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8%、14.7%、38.0%,其中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数分别下降65.2%、48.9%,九成受访者对大整治成效表示满意。
  2017年3月25日,由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面修订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创设条款高达85%,对上位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地方作出了细化,新增了20多种违法行为,解决了在交通大整治实践中试图突破的一些长期存在的瓶颈问题,被称为“国内最严交规”。这进一步印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做好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的批语:“上海坚持依法治市,强化共建共治,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为切入点,补齐城市治理短板,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创造了有益经验。”
   
   ◆ 实践篇

   “车辆通行无序、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我们的这座城市就不能称之为法治的城市、文明的城市、安全的城市。”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站在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社会治理水平的高度,曾作出这样的警示,同时一再强调“好的秩序是靠管出来的”。
  “尽管上海道路交通秩序问题成因十分复杂,但以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以及以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等‘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代表的各类交通顽症、乱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无疑是造成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甚至由乱致堵的一个最主要因素。”在经过实地调研之后,上海市公安局领导班子作出了这样的分析,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因此开宗明义:“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
  坚持问题导向,坚定整治决心,上海市公安局领导随即提出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1+4”目标。“1”是总目标:确保上海道路交通秩序呈现全新的面貌;“4”是分目标,具体概括为“四个显著”:一是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二是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三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四是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显著提升。
  2016年3月24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劲风在整个上海吹起。
  可以说,这是一次“补好短板”的实践。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不仅着眼于秩序的维持,还从交通违法行为入手,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罚来立规矩、正风气,针对性更强,目的性更明确。不分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哪里有违法就整治哪里;违法不分大小,执法一视同仁,执法过程没有大小之分。通过“从严执法、从严管理”,让社会公平正义不再受到损害,让公众利益不再受到危害。
  “全警动”

  “补好短板”的实践,必须“全警动”。
  “全警动”造出了一个“势”字。
  打出声势,打出声威,以形成严管严查严处道路交通违法的浓厚氛围,是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开展之初“综合执法”的集中体现。此时,一个观念在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开展之初已经转变:道路交通管理不仅仅是交警的事,交警独家管交通的思维定势必须破除;一个共识在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开展之初已经形成:打通警种间的界限,实行全警种综合执法,全警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公安体制改革。因此,上海公安把所有警力和相关执法力量都压到了街面、压到了一线,市局抽调机关警力支援分局,分局抽调机关警力支援一线,保证了“守点、巡线、控面”,造出了一个大张旗鼓的整治态势。难怪在广大市民群众的感觉中,上海的所有警察都上了马路,上海的所有主要路口都有警察在执法。
  “全警动”突出了一个“严”字。
  刚性执法、顶格处罚,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真正将严格执法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才能保障交通法律法规的实施和道路交通的畅通有序。在大整治行动中,机动车乱停车、机动车乱占道、机动车乱变道、机动车乱鸣号、机动车涉牌违法、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非法客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却是应有的顶格处罚。但在执法期间,也不乏恶行相向、以身试法之人。大整治行动刚开始,刘某在开车途经大渡河路北石路时违法,被拦停后,他不满民警执法,不仅无故纠缠民警,并且动手推搡,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秦某在马路上停车卸货,不仅对民警的劝阻及执法不予配合,而且用污言秽语辱骂民警,最终因侮辱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在严格执法整治“10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严格依法处置暴力抗法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保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全警动”提升了一个“新”字。
  创新是时代的召唤,也是社会的共识。上海公安充分借助新技术、新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依托市、区县两级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加强道路交通警情分析,引导街面执法警力动态精准投放,极大地提升了执法效能。不仅大力推进“电子警察”建设,并改造复用治安监控探头用于交通执法,研发路口交通违法智能识别抓拍系统,自动识别乱变道、占网格线等17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各区县逐步推广应用,而且在全局警务用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作为“移动鹰眼”,移动取证、查处交通违法,同时,开通上海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接收群众上传视频线索。而在大整治行动展开之初就实施的依法公布相关通告措施,也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人:2016年4月5日,上海公布交通整治“黑名单”,即自2015年以来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的36名行为人被终身禁驾;2016年4月17日,上海公安曝光一批自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间涉及闯红灯、乱变道、占用公交车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100次以上且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名单……
  
  
  


  参与宣传的志愿者们

  

  严查酒驾

  

  牵引违章停放的卡车

  
  ……
  详见本刊2017年9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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