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派出所怎样面对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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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2/2/10 14:18:40浏览次数: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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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聚维 我们的派出所民警每天处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总遇到很多群众对公安机关不了解,对公安工作不支持,或对公安民警有抱怨等情况,有些地方甚至表现得很突出,一度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警民关系。在当前信息网络资讯发达的社会里,各种社会舆论不可避免地要对执法部门工作进行必要的报道或监督。因此在日常执法办案中,派出所民警也不可避免地要与新闻媒体打交道。那么,当前基层派出所民警在面对新闻媒体时存在哪些问题呢? 1.对公安宣传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多年来,我们公安机关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加之岗位职责的不同,派出所民警对公安宣传工作认识不够,从而导致对媒体存在许多片面的看法,有时表现出“过冷”和“过热”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过冷”者认为,宣传就是吹捧,就是表现,就是出风头。积极宣传无异于“枪打出头鸟”,所以能少宣传就少宣传,能不宣传最好不宣传。因而面对媒体,要么拒绝宣传、拒绝采访,要么不闻不问,听之任之。而“过热”者则认为,只要有报道就是宣传,由于缺乏保密意识和对宣传纪律不够了解,面对记者,过于配合或展示自我,缺乏必要的敏感性和舆情控制意识,往往一激动就无话不说、口无遮掩,对一些涉及公安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指挥决策、案件侦查手段、进展情况等工作机密也毫无保留,导致公安机密的泄露和工作被动。 2.对媒体宣传动作不甚了解。近年来,由于少数媒体对涉警案件的过分炒作,以吸引广大受众眼球,严重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因而导致民警对媒体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由于没有规范的指引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之前述原因,部分民警工作中常常害怕面对媒体,遇到媒体记者采访时,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表现出手足无措,经不住提问,缺乏必要的应对经验,甚至失去基本的礼节。特别是面对一些重大案(事)件或涉警负面报道,总是一味拒绝,但又说不出拒绝的理由。有的拒绝不了就伸手挡记者的镜头,抢记者的摄像机、相机等;严重的甚至恶语相加,发生“肢体接触”者也不乏有之。 面对日益发展的新闻媒体和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如何提高基层民警应对媒体采访的能力,避免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负面报道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正确认识、协调与媒体的关系。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既是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让社会公众知晓并了解公安机关,为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提供帮助,完成公安机关对社会服务的功能和职责。要履行这些功能和职责,必须依靠信息的传播,需要一种公共的窗口,而日益发达的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便承担起了引导社会舆论的特殊功能。例如:在遇到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警方需要通过媒体的及时宣传和警示,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从而及时有效地避免谣言,防止社会恐慌和引起其他不必要的伤亡或损害;在日常打击、防范工作中,警方可以借助媒体来对一段时间内的多发案件或打防重点进行宣传,指导群众做好自我防范;在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可以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引导调动民众参与群防群治,有效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而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打击、防范或破案情况往往也是大众所关心、媒体想追逐的“焦点”。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之间应是一种相互影响、有效互动的关系,“力求双赢”是双方的共同目标与方向。 (二)加强警察公共关系知识教育。一是开设警察公共关系理论课程,让民警懂得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性,掌握公共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公共关系技术,提高民警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增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促进公安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警察形象教育,让民警以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示人,同时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确保规范执法。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演讲比赛、出勤点评等,让每位民警都能直接参与到演讲、点评等活动中来;也可以模拟一些突发事件现场,预设一些问题,让民警在众人面前“接受”采访,以提高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四是提高民警的写作能力,鼓励民警多看书、多学习、多练习写作,每名民警都至少应了解公安新闻宣传稿的基本撰写要点,懂得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五是要加强案(事)件现场处置演练,规范警戒区域设置,学习如何礼貌处置、接待已经到达现场的媒体记者等(如有记者想采访现场办案民警,可以委婉地告知:案件尚在侦查之中,暂不方便接受采访,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形象、仪态及语言表达艺术的教育培训,逐步引导民警“学会接待记者、学会撰写稿件、学会语言表达、学会应对处置”。六是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密切关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涉及本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相关报道,注意舆情动态,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公安工作造成被动的负面报道。对影响民警形象的网络发帖,要做到舆情信息早发现、早汇报。 (三)强化公共安全宣传管理。重大案(事)件是记者普遍追逐的新闻点,一旦发生,记者必然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了出新闻,他们会想方设法打探案(事)件的内幕,而此时如果得不到官方的正面回应,为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其必然会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事件信息,这样道听途说往往会让事件偏离轨道,甚至引发不安定因素或社会恐慌。笔者认为,科学处置突发事件,关键是要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事件的相关信息,有效引导和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工作,满足公众了解事件的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正面声音成为信息的主渠道,实现“止谎止慌”,安定人心,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进而取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起“责任公安”的良好形象。所以,重点是要把握时机,正确引导。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客观、准确、稳妥、有序。事件发生后,派出所接到警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公安宣传部门,让公安宣传部门尽量抢在媒体前介入事件。同时,要协调和加强现场新闻控制和管理,关注舆情动态。现场的派出所领导和处置民警要有高度的敏感性和舆情控制意识,扩大警戒范围,清理无关人员,对现场媒体记者要认真核对身份证件,对未经批准的媒体记者一律不允许现场拍照和采访。 (四)积极与媒体记者交朋友。面对传媒的监督,既要反对那种把舆论监督认为是“没事找事”、“给公安抹黑,给稳定添乱,影响工作开展”等错误认识,又要反对那种面对舆论监督胆战心惊、被动应付的消极做法。要保持稳定的心态,正视监督,善待记者,有礼有节。一方面,要深刻认识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即有利于督促问题的解决,防范问题的发生,预防公安民警的腐败,确保公正执法,有助于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更要虚心接受、及时处理。特别是在发生涉警负面报道时,要按照上述危机事件处理方法,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宣传部门开展工作,正确面对,切忌闭门谢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行为,这些做法等于主动放弃为自己说话和主动引导舆论的机会,使自己处于更加被动的境地。要学会以开放、宽容的心态面对记者,坦诚相对,赢得主动。对影响形象的突发性事件,要积极开展调查,尽快弄清事件真相,并配合主管部门通过正常渠道及时给媒体和社会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防止连续报道和蓄意炒作。 面对纷繁复杂的公安基层工作,基层民警只有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胸有成竹地面对媒体,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才能最有效、最大化地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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