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淑芳 雷弋
根据日本动画协会(AJA)2023年发布的报告,当年日本动漫产业总规模为3.3万亿日元(约1605亿元人民币),其中海外市场占比达到51.5%(1.72万亿日元,约836亿元人民币),首次超过本土市场,动画制作、衍生品销售、海外发行和IP授权等是该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全球动画内容消费总额中约60%属于日本作品。日本动画的海外授权收入持续增长,其中北美、亚洲两大地区仍是日本动画的主要海外市场。除了“二次元”拥有本身极高的文化影响力以外,“二次元”文化也具备强大的黏性与辐射力,“二次元”形成的动漫、漫画、游戏全球化亚文化圈也衍生出了角色扮演(Cosplay)、同人创作等一系列独特的次元文化。动漫产业已经成为其“酷日本”(Cool Japan)战略的核心。
一、日本动漫产业面临的盗版挑战
日本的动漫产业长期面临着盗版冲击的挑战,如,一些非法网络平台存在大量免费动漫资源,海外盗版翻译泛滥,及AI技术催生的新型侵权等。针对动漫产业的侵权案件层出不穷、规模巨大,直接导致动漫制作公司收益锐减,严重侵蚀了从业者的合理收入,冲击了制作公司的产业创新能力,这将削弱日本动漫的长期竞争力。
以2016—2018年间规模最大的盗版网站“漫画村”为例,该网站由匿名团队运营,其服务器在美国硅谷设立后又搬迁至越南及俄罗斯。该网站收录了超过5万部高人气漫画作品。该平台通过“云耀”(Cloudflare,或简称“CF”)等CDN服务隐藏自身的真实IP地址,并时常更换网站域名以逃避有关部门监管。网站通过日本成年广告联盟为其赚取大量广告费,其巅峰时期月活跃人数突破1亿人次,单日访问量达1000万次,导致日本正版漫画市场年损失高达3200亿日元,相当于行业总收入的15%。该网站曾被200多位漫画家联名抗议。2023年11月,“漫画村”技术负责人被从菲律宾引渡回日本。
2021年6月,东京警视厅网络犯罪对策课在千叶县查处了一起重大网络盗版案件,成功逮捕了运营盗版网站“漫画银行”的嫌疑人。该网站未经授权上传了众多热门漫画的最新连载内容,并提供免费阅读服务,日均访问量超过100万次,严重侵害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经调查,该盗版网站运营时间长达5年,主要通过广告投放和会员订阅模式非法牟利,累计获利超过50亿日元(约合2.43亿元人民币)。其侵权范围极广,涉及作品超过10万部,涵盖集英社、讲谈社、小学馆等日本主要漫画出版社的核心IP。
2024年2月,日本大阪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AI技术大规模盗版动漫IP的新型犯罪案件。犯罪团伙通过使用Stable Diffusion等AI图像生成模型,利用热门动漫的官方角色设定,批量自动生成同人插画后制作成册。为了躲避版权审查,团伙对AI生成的图像进行了技术性处理,包括调整配色方案、添加自制的原画背景等。这些侵权制品主要通过电商平台以“非官方周边”名义销售,主要销往日本及东南亚市场。在执法行动中,警方突袭了该团伙的一处印刷厂,现场查获数万册非法同人志,并扣押了多台用于AI生成的高性能电脑设备,支付记录显示该团伙年销售额巨大。通过区块链技术追踪加密货币交易记录,警方成功锁定并逮捕了3名核心成员。
2024年3月,全球知名盗版漫画网站“13DL”被关闭,这也是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要成果。该盗版网站运营期间共发布了超过18万部盗版漫画的非法下载。该网站运营了7年之久,其服务器集群分布在美国、冰岛和保加利亚,并且利用分布式存储技术躲避监管。该网站采用会员制方式经营,依仗庞大的用户数量吸引了大量广告主,仅靠广告联盟一年收入就可达到23亿日元(约1.1亿元人民币)。另外,网站还接受包括比特币在内的12种虚拟币的支付以规避资金追踪。网站存储的盗版漫画总量达18.7万部,使用9种语言机器翻译后的漫画供全球用户使用,构成了庞大的侵权网络。
2025年初,一桩动漫数字盗版案件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某个人用户通过Twitter(推特)账号扫描某知名漫画作品的最新章节并上传至社交平台,同时自行翻译英文版本进行传播,其发布时间甚至早于官方英文版发行。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对集英社著作权的直接侵犯,东京警视厅网络犯罪对策课在对案件介入调查,成功锁定并逮捕嫌疑人。
以上侵权案例表明,针对日本动漫产业的盗版侵权技术日益智能化,犯罪组织更加专业化,资金流转日趋隐蔽,侵权影响遍布全球,对正版市场造成了巨大冲击。未来随着AI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侵权的形式可能进一步演变,因此需要持续完善法律保护和技术反制措施来保护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日本保护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实践
面对日益猖獗且不断演变的动漫产业盗版侵权问题,日本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立法实践,以寻求构建有效的版权保护体系。
(一)《著作权法》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日本《著作权法》始创于1899年,最初主要用于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近年来,针对动漫产业的侵权,该法历经了多次修改。在1985年的修改中,该法第2条将“动漫作品”明确定义为“连续画面构成的影视作品”,同时将之单独列为“图形著作物”,为漫画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保护。该法2020年的修订进一步拓展了保护范围,将“角色形象”正式纳入邻接权保护范畴,解决了长期存在的角色商品化权的争议。在侵权认定标准方面,第21-28条系统规定了侵权行为类型,明确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改编、翻译等行为均属违法。随着AI技术的发展,《著作权法》2023年的修订引入了“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标准,规定使用超过20%的原作素材训练AI模型,或AI生成内容与原作相似度达到70%以上,即被视为侵权。这一规定为快速发展的AI创作领域划定了法律红线。
同时,为应对数字时代所出现的侵权问题,该法第23条专门制定了网络传播行为的规范,禁止网站未经授权传播完整动漫作品,或上传超过三分之一关键剧情的截图。日本文化厅可以根据该法第30-4条的特别授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在接收到侵权报告后24小时以内删除侵权内容,以提升对于侵权问题的处理效率。在技术保护措施方面,该法明文禁止破解DRM技术,违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2024年,该法的修订内容主要针对元宇宙、NFT(非同质化代币)等新兴领域的版权保护,明确将“虚拟空间中的角色表演、数字服装设计”纳入“表演权”进行保护,将“明知侵权仍铸造或交易NFT”列为独立罪名等。
《著作权法》历经修订,在刑事处罚力度上呈现出明显的从严趋势。该法最新修订版规定,对于商业性盗版行为,最高可判处12年有期徒刑。同时,明确了网络平台的责任,规定社交平台需对反复侵权用户采取永久封禁措施,利用算法推荐盗版内容的网站将需承担连带责任。《著作权法》针对盗版累犯行为设置了“三振出局”的规则,即采取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侵权将予以警告,第二次最高罚款300万日元(“盗版NFT铸造”罪可并处500万日元以下罚金,相当于24.32万元人民币),第三次就可以直接刑事起诉,以加强对盗版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
(二)《内容产业促进法》促进动漫创作
2010年6月,日本出台了《内容产业促进法》。该法案的目的是专门扶持包括动漫、游戏、电影、音乐在内的创意产业,法案与其配套政策构成了数字时代“酷日本”战略的核心法律框架。
根据《内容产业促进法》,日本政府成立了“内容产业振兴基金”,为中小工作室提供技术升级补贴,并给予最高30%的研发费用税收优惠。同时,在东京、大阪等地设立专门学院培养动画师和游戏开发者,通过“青年创作者奖学金”扶持新人,并重点资助AI动画制作、虚拟偶像技术及区块链版权认证等前沿领域。同时,加强对版权的保护,法律明文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配合删除盗版内容。该规定在后续的《盗版网站屏蔽法》中得到了具体细化。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则采取政府主导的推广策略,包括在海外举办“日本内容展”、借助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开拓国际市场,并且对海外版权使用,以及多语种翻译、国配等进行资助,充分组建全方位产业促进系统。
(三)《盗版网站屏蔽法》打击盗版网站
日本《盗版网站屏蔽法》于2021年10月正式生效,是日本政府为应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版问题而制定的专项立法,可视为《著作权法》的配套立法。该法的出台的背景是2018年的“漫画村”案件及其暴露出的日本原有法律体系的不足。同时,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多次将日本列入“版权观察名单”,欧盟对日本加强数字版权保护的持续施压等,也是推动该法出台的主要原因。
该法授权日本文化厅制定“恶性盗版网站”的界定标准。当某盗版网站1年中有超过10万以上的浏览量,或有持续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害,就可被视为“恶性盗版网站”。该法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侵权内容实施屏蔽,所使用的主要技术手段包括DNS污染、IP地址封锁,以及对VPN用户的深度包检测等。
2022年至2024年间,根据《盗版网站屏蔽法》,动漫盗版流媒体平台“Anime1”(主要面向日本动画的海外观众)、“漫画银行”等在内的多个主要盗版网站被屏蔽;部分基于IPFS技术的去中心化盗版站点也首次被成功屏蔽。该法实施后,相关动漫盗版网站的月访问量大幅下降,正版订阅开始恢复增长。
三、日本动漫产业海外版权保护机构
日本的动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赖各类机构的协同运作。作为主要的行政监管机构之一,日本文化厅是最核心的版权管理部门。该机构2023年最新设立了“漫画动画版权对策室”,配备了AI版权监测系统,并实施漫创作者“著作权登记加速计划”,让动漫创作者能更快获得版权认证,缩短作品确权周期,从而更早获得法律保护和经济收益。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则在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该部门主要通过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国际合作等方式促进该产业的全球竞争力提升。日本警察厅网络犯罪对策课和海关等部门是日本开展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化执法力量,配备了精通多国语言的网络追踪专家开展跨境盗版打击行动。海关则部署了智能商品预检系统,用以自动识别和查缴仿冒动漫商品。
日本开展动漫产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机构中有一个行业自治组织特别值得关注——“内容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ntent Overseas Distribution Association,简称CODA)。CODA是日本内容产业“走出去”的重要推手,在维护海外版权和扩大文化影响力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尤其为日本动漫、游戏等软实力的全球传播提供了大力支持。该机构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日本影像国际振兴协会”,是一家致力于推动日本文化内容产业海外发展的非营利组织。CODA以促进日本电影、动画、音乐、游戏等内容产品的国际流通为核心使命,通过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等方式,助力日本创意产业实现全球化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CODA在反盗版、版权管理与授权合作和开展国际合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如2024年,CODA通过与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HSI)和联邦调查局(FBI)展开联合行动,依据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和日美相关司法互助协议,最终成功强制关停了全球知名盗版漫画网站“13DL”。该事件后,部分网络用户仍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该网站的备份链接和镜像站点信息,试图继续获取盗版资源,CODA随即发布公告,明确指出下载盗版内容同样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使用者将面临法律风险。这一表态标志着日本内容产业维权策略从单纯打击盗版提供者扩展到了警示终端用户的地步。
同时,CODA协助日本顶级内容企业与海外流媒体平台建立授权关系,确保作品能在全球主要市场合法上线。在适应当地文化方面,CODA积极推动日本动漫产品的本地化,推动多语言字幕、配音制作,并协调不同地区的审查标准,使作品符合当地法规。2017年,美国互联网娱乐服务公司网飞公司(Netflix)开始加大日本动画内容的采购力度,CODA在此案例中扮演了谈判协调者、分级顾问、本地化协调者的角色。■
(本文系湖北警官学院2025年院级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私营安保企业参与海外利益保护探析”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 HJ2025YB06;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2024年研究项目“中国海外利益安全保障研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2024B003)
【作者简介】杨淑芳,女,湖南益阳人,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涉外警务。
雷弋,男,湖北武汉人,云南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研究方向:国家安全。
(责任编辑:冯苗苗)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