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子恒 桑瑞娇
韩国在法律及警卫实践中上多用“警护”一词指代警卫活动。依据韩国《总统警护法》第2条,警护的定义是:为保护警护对象的生命与财产,消除对其身体所施加的危害而在特定地区进行警戒、巡查与防备等的一切安全活动。
一、韩国警护制度
1.韩国警护制度发展历程
韩国建国之后,以政治要员为目标的“政治暴力”事件从未停歇。1974年,刺客文世光在刺杀时任韩国总统朴正熙时误杀了其夫人陆英修,而逃过一劫的朴正熙,也在五年之后的一次晚宴上与其总统警护室室长车智澈一同被时任韩国中央情报部部长的金载圭刺杀。政界要人在韩国国内频频遇刺的同时,1983年,时任韩国总统全斗焕又在海外经历了“仰光爆炸事件”,这些事件不断促使韩国政府完善建设起以要人警护为核心任务的警护体系。
韩国在建国初期并未设置独立的要人警护机关,总统等要人警护任务长期由警察部门牵头负责。1949年2月,韩国政府将管辖首尔旧王宫地区的昌德宫警察署改为专门负责警护总统安全的景武台警察署(景武台为前韩国总统府“青瓦台”的旧称,1960年后改称“青瓦台”),1960年则改为由首尔市警察厅警备科下属的青瓦台警察官派遣队负责。1963年,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朴正熙在正式就任韩国总统时,制定通过《总统警护室法》,成立了直属于总统的专职警护机构——总统警护室。此后,韩国以总统警护室(现名为“总统警护处”)这一机构为中心,历经数十年的变革与完善,形成了如今的要人警护制度。
2.韩国警护制度法律框架
目前,韩国国内围绕警护制度的有关立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其法律依据是以韩国《总统警护法》为核心的韩国国内法及有关国际条约。
(1)《总统警护法》及其相关法规
《总统警护法》,全称《关于总统等警护的法律》,该法以“总统警护处”这一专职警护机构为核心,规定了警护任务的对象、组织、人事等内容。此外,在作为《总统警护法》补充的《总统警护法实行令》《总统警护和其所属机关职责》等相关法规中,则更进一步明确了该法中如警护处长权责、总统警护处人员编制数额等具体内容。
(2)《警察组织法》与《警察职务执行法》及其相关法规
《警察组织法》与《警察职务执行法》同样是韩国警护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一方面,警护工作包含在韩国警察的职务范围之内;另一方面,《总统警护法》中也规定了总统警护处的警护公务员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以实行司法警察官吏的职权。因此,这两部警察相关的法律为警护过程中警护人员行使警察权和执法权制定了规范和提供了保障。
从具体业务层面来说,在总统警护处之外,韩国的警察部门也是韩国警护制度的重要组成机构。以总统安全警护为例,根据“三重警护理论”,总统警护处的警护公务员负责最接近总统的1线警护区域,其余的2线和3线警护区域则由警察负责;而警护等级上低于总统的韩国国会议长等人,其三重警护则均由警察部门负责。
(3)《恐怖主义防止法》与《统合防卫法》及其相关法规
“9·11”事件之后,世界范围内的恐怖主义活动快速升温,成为全球性安全威胁。恐怖主义的一大特征即是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来恐吓和胁迫民众或政府,因此,以国家元首为代表的政治要人是恐怖主义袭击的理想目标。由于地理、民族、社会文化等特征,韩国并非恐怖主义袭击的传统高危地区。即便如此,韩国仍于2016年出台了《恐怖主义防止法》,该法成为构成警护领域法律框架的重要部分,为防范基于恐怖主义威胁的警护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统合防卫法》则制定于2009年,其立法目的在于“应对敌人的入侵、挑衅及此外的威胁,以‘国家全力战’理念为基础,整合、运营国家防卫要素,树立统合防卫对策”。以《统合防卫法》为核心的韩国国家防卫要素的整合与运行,与韩国的警护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且重要的联系。
(4)条约与国际法规
在韩国国内法之外,涉及要人警护领域的条约及国际法规主要为联合国《外交官保护公约》(Protection of Diplomats Convention)和美韩之间签订的《韩军与美军间关于总统警护的协议》。韩国自1983年签署加入联合国《外交官保护公约》后,基于该公约中对“应受国际保护人员”的相关规定,访韩的此类人员也随之在法律上正式成为需要提供警护的对象。例如,访问韩国的外国元首或政府首脑的警护由韩国总统警护处负责,外国副总理、王室、前任总统和总理、国际机构负责人等要人则作为次一级警护对象,由韩国警察部门负责相关的警护工作。
此外,由于韩美两国之间军事同盟的特殊关系,韩国国内长期驻扎着大量美军。因此,根据1987年韩美签订的《韩军与美军间关于总统警护的协议》,在韩国或外国的国家元首访问驻韩美军部队或美韩联合部队及其附近区域时,其警护由韩国总统警护处、韩军警护部队和驻韩美军共同执行,且韩美之间可通过该协议开展情报交换等合作。
二、韩国警护机构设置
目前,韩国警护制度的组织架构以总统警护处为主要机构,辅以警察、军队等相关部门的警护部队协助开展安全警护工作。
1.总统警护处
韩国《政府组织法》第16条规定:“为了对总统等人进行警护,设置总统警护处。”总统警护处(Presidential Security Service,PSS)是韩国针对总统等要人进行警护工作的唯一专门机构,其直接隶属于韩国总统。根据韩国《总统警护法》《总统警护处和其所属机关职责》的相关规定,现韩国总统警护处的组织架构具体如图1所示。
其中,警护处长是总统警护处的最高领导,是韩国次官级政务职公务员,由总统直接任命。虽然韩国在法律上并没有对警护处长的人选作出明确规定,但历任韩国总统普遍会任命有军警相关工作经验的军官或警官担任这一职位。目前为止,尹锡悦政府的两任警护处长分别为曾担任过韩国首都防卫司令官、合同参谋本部作战本部长等职务的前陆军中将金龙显(2022年5月-2024年9月)与曾担任韩国警察厅次长、总统警护处次长的朴钟俊(2024年9月至今)。警护处长掌握警护对象认定、警护公务员选拔、警护业务指挥和监督等权力,对总统警护处有绝对的领导权。总统警护处内负责对内监督的监察官办公室和负责警护业务培训的警护安全教育院为警护处长的直属部门。此外,另设辅佐处长日常工作的警护处次长1名,次长可在处长因故无法履行职务时代行其职务。警备安全本部、企划管理室、警护本部和支援本部四个部门则属于总统警护处的下属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1)警备安全本部
警备安全本部总管原青瓦台总统府周边地区的安全保卫,指挥并协调承担具体警护职能的韩国各军、警护部队。尹锡悦政府上台之后将总统府搬迁至首尔龙山区的韩国国防部大楼,警备安全本部的工作区域也随之转移。此外,警备安全本部还负责前任总统的安全警护、制定公开活动时的警护制度、搜集韩国国内外与警护相关的情报等任务。
(2)企划管理室
企划管理室负责总统警护处的预算、宣传、组织与人事管理等一般行政事务,并承担对未来可能的威胁进行分析与预防的职能。
(3)警护本部
警护本部具体执行对总统等国内外要人在外出参加公开活动时的警护任务,是提供贴身警护的主要部门。
(4)支援本部
支援本部负责设施管理、警护车辆驾驶等警护后勤业务。此外,还负责重大政治活动的通信网络保障、科学警护系统构建与信息技术开发等工作。
2.总统警护安全对策委员会
由于对于总统等政治要人的警护业务涉及多个部门,为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确保对警护协作的顺畅,韩国总统警护处内另设有包含了行政、司法、军事等多部门首长的20人以内的总统警护安全对策委员会。委员会各成员及其下属部门的负责人对警护业务负有共同责任,对委员会布置的警护相关任务必须给予最大限度的协助。
(1)委员长与副委员长
总统警护安全对策委员会设委员长与副委员长各1人,分别由警护处长和次长担任。
(2)委员
根据韩国《总统警护安全对策委员会规定》第2条的内容,其委员主要由情报、外交、司法、警察、军队等相关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如国家情报院反恐情报综合中心负责人、外交部仪典企划官、法务部出入国外国人政策本部长、大检察厅公共搜查政策官、警察厅警备局长、首都防卫司令部参谋长等。此外,委员长也可另外任命其认为有必要的人士进入委员会。
3.其他相关警护部队
由于韩国总统警护处的人员编制常年保持在700人左右,因此大量的外围警护、警戒巡查、消防等任务需要韩国其他军警部门的警护部队共同承担。韩国除总统警护处外的警护部队主要有国防部直属的第90情报通信团、第868警护队,陆军所属的第33宪兵警护队、第55警备团,空军所属的第35中队,首尔警察厅所属的101警备团、202警备团和22警察警护,以及首尔消防防灾本部所属的总统警护处消防队。
三、韩国警护制度的人事管理
韩国的警护体系是以总统警护处为核心,辅以行政、司法、军事等多领域的相关部门合作的复合制度。其中,总统警护处的人员构成中存在韩国公务员体系中较为特殊的“警护公务员”,其人事管理区别于一般军警部门,进行了单独的规定。其他警护相关的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的人事管理则参照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人员编制
韩国《总统警护法》第6条规定:“警护处设作为特定职国家公务员的1至9级警护公务员和一般职国家公务员。但是,在必要的情况下,警护公务员编制中的一部分可以由一般职国家公务员或别定职国家公务员(别定职公务员是指为了特殊目的而特招的公务员,其任用不经普通公务员选拔程序)担任。”根据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总统警护处公务员编制表》,目前韩国总统警护处的各类公务员总计703人,其中政务职公务员(即由总统任命并经由国会通过的高级官员)1人,即警护处长;警务公务员(或别定职公务员)433人,一般职国家公务员(或别定职公务员)269人。此外,警护处长有权在此编制数量的10%以内对警护处的各类公务员进行扩编。
2.人事任用
根据韩国《总统警护法》第7条,总统警护处的人事任免权限主要集中在警护处长一人,警护处长可以决定6级及以下警护公务员(或别定职公务员)的一切任免。5级及以上的警护公务员(或别定职公务员)的任用则需要由警护处长提请总统决定,但关于此类公务员的调任、停职、解职和复职等事项则不需要经过总统,可由警护处长直接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警护处长是由韩国总统直接任命的政务职公务员,因此,事实上韩国总统可以通过警护处长直接影响总统警护处内的一切人事任免事项。
总统警护处的警护公务员与一般职公务员的招录主要分为公开招录与特别招录两种。公开招录即通过公开的公务员考试的方式,依据成绩高低进行招录。特别招录则是指不经由公开考试的选拔方式,其主要针对具备特殊技能(外语、专业知识与技术等)和相关经验(从事相关行业一定时间以上的人、辞职或停职的前公务员等)的人员。此类人员由于其具备的特长或经验适用于警护工作,但出于种种原因较难通过公开的公务员考试获得录用,因此,此类人员的录用通过不公开的特别招录进行。韩国总统警护处的警护公务员与一般职公务员公开招录主要分为笔试、体能与面试三个阶段,此外,还需提交英语成绩证明(如70分以上的TOEFL或类似水准的其他英语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
据2014年的报道,韩国警护公务员的竞争率大约为1∶100。此外,通过公开招录制度录用的5级以下的警护公务员和一般职公务员,还需要经过1年的试用期,其试用期通过与否根据试用期内的工作成绩和培训成绩决定。
3.教育培训
(1)学历教育
与韩国警察的学历教育类似,韩国警护公务员在就职前的学历教育通常由普通大、专院校承担。韩国除在各普通大、专院校的警察学、警察行政学专业之外,另设有一所韩国国立警察大学,学生在入学后即获得预备警察公务员身份,但在警护领域无此类国立专门院校。韩国的部分大、专院校专门开设有警护学、武术警护学、体育警护学、跆拳道警护学等专业,有志在未来从事警护相关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就读此类专业,在毕业后通过总统警护处的公开招录考试成为警护公务员。需要注意的是,总统警护处的招录考试对应试者的就读专业并未严格限制,警察行政学、武术学、体育学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也常有报考,无相关学历者也可通过自学或网络大学的学习后参加考试。此外,近年来韩国民间私营安保业发展迅速,截至2022年年底,韩国国内私营安保业已达4342家,从业人员186609人。因此,除警护公务员、警察公务员等专业对口的公务员岗位,大量警护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在毕业后也会选择从事私营安保业的相关工作。
(2)在职培训
韩国的警护公务员在入职后,将在位于首尔市江西区金浦国际机场附近的警护安全教育院接受在职培训。根据总统警护处官方网站的公开资料,在职培训的课程涵盖安保检查、贴身警护、特殊驾驶、无人机使用等,多为学历教育阶段无法提供的警护专业训练课程。
四、韩国警护制度的基本措施
1.警护对象的等级
韩国的要人警护对象主要分为国内要人和国外要人两类,根据国内外要人的重要性不同,划分为“甲、乙、丙”(国内)和“A、B、C、D、E、F”(国外)的警护等级。“甲级”为韩国国内要员警护的最高等级,其对象为:①总统及其家庭成员;②总统当选者及其家庭成员;③卸任10年以内的前任总统及其配偶;④总统权代理者及其家庭成员;⑤警护处长认为有警护必要的国内要人。“乙级”为:①国会议员、大法院长、宪法裁判所长、国务总理;②卸任超过10年的前任总统;③总统候选人。“丙级”为韩国警察厅长认为有警护必要的国内要人。国外要员方面,“A、B、C、D级”对应访韩的外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其配偶,“E、F级”则为副总理、王室成员、外宾、单独访韩的ABCD级国外要人的配偶、国际机构部长级以上要人等。其中,“甲级”与“A、B、C、D”级国内外政治要人的警护工作由总统警护处负责,“乙、丙级”与“E、F级”则由韩国警察部门负责。
2.警护区域的划分
韩国的警护区域设置遵循发源自英、美的“三重警护理论”,即以警护对象(VIP)的地理空间位置为中心,将警护区域划分为1线警护(贴身)、2线警护(内圈)和3线警护(外圈)。
其中,“1线警护区域”为绝对管制的安全区域,该区域以警护对象(VIP)为核心,为其提供全面的贴身保护。“1线警护区域”在室内的情况下范围为警护对象所在的建筑本身,在室外则为主席台区域至手枪的有效射界,即确保警护对象在该区域内无法被直接威胁,警护人员需在事前进行爆炸物检查、安装金属检测仪、对人员的秘密标识进行确认和监视靠近者。“2线警护区域”为部分管制的警戒区域,范围一般为步枪的有效射界,在该区域内需在设置路障、拒马等障碍物的同时保障突发情况下的特别通道的畅通,并安排消防车、救护车在该区域内待命。“3线警护区域”为对区域内进行全面监视的警戒区域,范围为小口径曲射火力的有效射界,警护人员需要掌握该区域周边地区的动态和占据能够直视活动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制高点,并在该区域内进行徒步和机动巡逻,及时发现并询问举止异常者。
以2012年在韩国首尔召开的核安全峰会(2012 Nuclear Security Summit)警护区域的划定为例:此次峰会于2012年3月26日至27日举行,主要涉及防范核恐怖主义活动、确保核材料与核设施安全、打击核材料走私等议题,共有美、中、俄、英、法等53国的领导人或代表以及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刑警和欧盟4个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根据韩国《总统警护法》的规定,在涉及多国元首参加的韩国国内多边峰会的安保问题时,将成立临时的警护安全对策机构,该机构以总统警护处长为负责人,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警护工作。此次会议的会场设在位于首尔江南区三成洞的首尔国际会展中心,彼时设置的1、2线警护区域如图3所示。
韩国总统警护处首先以COEX建筑本体为1线警护的安全区域,围绕1线警护区域设置2米高的围墙;其次以建筑外围道路为2线警护区域,对一般车辆进行通行管制,并在道路外侧设置铁丝网。环绕1线和2线警护区域的粉色区域是为附近居民与商家预留的通勤道路(如图3所示)。左上角粉色区域为连接通勤道路和1线警护区域的出入口,该地区虽然保持一定的开放,但安排了大量警护力量,能及时对该区域进行出入管制和戒严。
3线警护的警戒区域是以COEX为中心,1.1公里至2.2公里的区域,其中北部的警戒区域将联通汉江南北的永东大桥和清潭大桥北岸囊括在内,总警护区域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如图4所示)。在此区域内对集会示威和游行活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以防堵塞交通和扰乱秩序。此外,参与警护任务的各单位按照外松内紧的方式对该区域内可能对会议产生威胁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监控。
3.机动警护的措施
“机动警护”指警护对象搭乘车辆、船舶和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时的警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政治要人搭乘车辆作为机动方式的情况最多,专机、直升机等航空器的情况次之,船舶则相对罕见。因此,这里主要讨论韩国警护制度中关于总统等政要在搭乘车辆进行机动时的机动警护措施。
韩国作为汽车制造大国,其在总统仪典车(即专车)的选择上主要以本国品牌为主。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韩国的总统专车共有4种,其中韩国国产车3种,分别为捷尼赛思EQ900L、现代EQUUS和现代NEXO,此外使用的进口专车为迈巴赫S600。车辆的防弹改装由德国安保车辆改装公司Trasco承包,据称防护等级为VPAM VR8(能抵御7.62×39毫米穿甲燃烧弹射击)。
在执行机动警护时,韩国的警护车队的队形由简便、基本和扩张三种队形构成,视警护对象的等级选择或在此基础上调整。
(1)机动警护的简便队形
简便队形由“警护对象车辆(P)-警护车辆(F)”构成,即警护对象车辆在前,警护车辆在前车1/2车宽的后方跟随保护的模式。由于在此种队形下,警护对象车辆(P)的前方没有作为先导和保护的其他警护车辆,因此需要警护对象车辆(P)的驾驶者对道路有足够的熟悉,且与在后方的警护车辆(F)时刻保持密切的沟通。警护车辆(F)主要负责防御来自后方的攻击,因此这种简便队形仅在前方路段足够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2)机动警护的基本队形
基本队形为“先导警护车辆(L)-警护对象车辆(P)-警护车辆(F)”模式。先导警护车(L)辆靠警护对象车辆(P)车宽1/2的左前方行驶,时刻保持与警护对象车辆(P)之间3/4至1个车身的间距,负责导航、调节车队速度和防御前方可能的攻击。后方的警护车辆(F)为车队的指挥车,与前方的警护对象车辆(P)保持1/2至2/3个车身的间距。
(3)机动警护的扩张队形
扩张队形一般应用在韩国总统就职、国家庆典、外国元首来访等大规模的重要活动中。这种情况下的扩张队形又分为徒步警护队形、三角警护队形和四角警护队形。徒步警护队形即在车队以缓慢速度行驶,周围安排以徒步行进的警护人员进行跟随安保;三角警护队形和四角警护队形则分别是“先导警护车辆(L)-警护对象车辆(P)-警护车辆(F)2辆”和 “先导警护车辆(L)2辆-警护对象车辆(P)-警护车辆(F)2辆”的行进方式,车队指挥车为右后方的警护车,视警护对象的警护等级不同,车队的数量和队形也会进一步增加和变更。此外,在使用扩张队形的情况下,会同时对车队的行进道路进行交通管制。以2017年文在寅总统的就职典礼车队与2022年尹锡悦总统的就职典礼车队为例,可以看出,在总统就职典礼这种国家最重要的政治活动中,虽然增添了更多的仪仗和警护力量,但总体还是以三角警护队形和四角警护队形的框架为基础。同时,在靠近目的地后的缓慢行驶阶段时,也在此基础上增添了徒步警护力量,以便于在车队与民众互动的环节保障总统等要人的安全。
五、近期案例与问题探析——李在明遇刺事件
1.事件概述
李在明是韩国著名进步派政治人物,曾担任国会议员、京畿道知事和城南市市长等职务,目前是占据韩国国会过半议席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的领袖,且被广泛视为2027年韩国总统的最有力候选者之一。
2024年1月2日,李在明在釜山参观加徳岛新机场用地时,一名假扮支持者的男子假借索要签名的名义接近李在明,趁其不备发动了持刀袭击。虽然警护人员反应迅速,但是李在明左颈部仍被刺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后于1月10日康复出院。
事后,经韩国警方调查,行凶者66岁,出于为了“阻止李在明当选总统和共同民主党获得国会多数议席”等个人政治理念的动机,从2023年6月起便6次跟随李在明的公布公开行程并进行踩点,同时网购了一把18cm的刀作为凶器,案发当天藏在上衣夹克内带入活动场地。
2.事件分析
根据韩国警护制度对警护对象的等级划分,李在明为“乙等”警护对象,其安保由警察部门负责,但韩国警方除竞选期间外,通常并不会为政党领导人安排贴身警护,只在其外出参与活动时提供一定的警护力量。事发当日活动现场警方的警护力量约40人,但主要负责的是交通与人群管理。事后,韩国警方对李在明成立了专门保护小组,但在4月10日韩国国会选举结束后即停止了对其的警护,共同民主党向警方申请继续对李在明进行警护的申请也没有获得批准。因此,共同民主党选择雇用由3名警护人员组成的私人安保团队对李在明进行贴身保护。此外,由于7月13日特朗普遇刺事件的影响,共同民主党于7月16日宣布,将李在明的3人安保团队扩充至5人。
由于选举政治的特点,其政治家必须频繁参与各类公开的政治活动,并近距离与民众进行接触,这无疑给警护工作增添了极大的风险。此外,反对党的领导人通常也很难获得与执政党领导人相同的警护资源,这一点在随后发生的特朗普遇刺事件中也得到了印证。韩国作为对枪支严格管控的国家,近年来发生的针对政治人物的袭击主要以刀具为主。近期对李在明的贴身警护人员仅从3人增加至5人,也显示出选举政治中政治人物并不希望由于安保措施造成与民众隔阂的心理。但是,此类失败的刺杀事件往往也能对竞选选情产生显著帮助,共同民主党在此后韩国国会改选中的大胜,李在明遇刺事件被认为博取了相当程度中间选民的同情分。此类案例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即“选举政治中政治家政治活动的需求往往与警护活动的原则相冲突”。
韩国以总统警护处为核心的警护制度经过80余年的变革,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要人警护体系,在韩国国内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韩国的警护体系具备法律框架严密、人事任用公开、人才培养市场化的优点;但另一方面,也存在警护装备、措施和研究滞后的缺陷。此外,由于韩国的总统警护处对韩国总统的高度依附性,其影响力已经超越警护任务本身,从建立之初直至如今,总统警护处深度参与了韩国政局的历次变革,是韩国政治局势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
【作者简介】周子恒(1998—),男,浙江杭州人,韩国顺天乡大学警察行政大学院警察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区警务、警务比较。
桑瑞娇(1990—),女,云南昆明人,浙江警察学院国际学院讲师,警察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警务比较、犯罪学。
(责任编辑:张敏娇)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